奈曼旗农牧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19-06-19 浏览次数:121

奈曼旗农牧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旗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日常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系统内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定期召开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及时向旗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四)加强系统内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突出抓好理想信念、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増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完善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2天,严格执行签到、请假制度,不以工作性会议代替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评考试 

(五)每半年向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党组)工作报告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六)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意见》及网络舆情处置规范等文件。

(七)党委(党组)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系统年底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比重达到25%以上

二、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党委(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一)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根据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委及奈曼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至少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委会,研究部署安排意识形态工作。

(三)带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持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要求,定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研讨。

(四)每年与党委(党组)成员至少开展两次意识形态谈心谈话。

(五)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确定专人负责本系统(单位)的互联网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旗网信办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

三、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中党委(党组)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根据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委及奈曼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站所和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做出安排部署。

(二)每年要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站所和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三)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廉(三述联评)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加强对分管站所和党支部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的监督管理。

(五)党委(党组)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检查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信息来源:农牧局党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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