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恶行,拘留!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9

近日,固日班花派出所迅速行动,成功处理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涉案人员因殴打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有力维护了辖区治安和群众安全。

3月7日晚,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在大量饮酒后,处于醉酒失控状态,在街头无故对路过的60岁残疾老人进行挑衅,并突然出手殴打,致使老人身体多处受伤。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深入调查。经审讯,王某某酒醒后对自己酒后寻衅滋事、殴打老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固日班花派出所依法依规,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严厉处罚。

 

这起案件的快速处置,彰显了公安机关对侵害弱势群体权益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尤其是对侵害弱势群体的行为绝不姑息。奈曼旗公安局将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特别是针对侵害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做到快速出警、依法严惩,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朋友相聚,推杯换盏在所难免,但喝酒一定要量力而行,切不可酒后耍横,借酒滋事。否则,在酒精的作用下行为失去控制,进而演变成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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