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玉成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北段东侧、辽河大街北金园明珠小区16号楼一单元01011号 ,证明号 蒙(2024)奈曼旗不动产证明第0001495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房屋建筑面积:98.81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苗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