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5-06-10 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大沁他镇诺恩吉雅大街北青龙山路东5G产业园内奈曼旗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75-4221004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吴吉亚图 | 土地和房屋 |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名仕新村小区1号楼四单元04032号 | 通辽市房权证奈曼旗字第148021500154号 | 白唤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