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务公开
政务公开
财务公开
民生项目
通知公告
举报监督
奈曼三务公开服务平台
首页
/
返回
孙凤民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1
浏览次数: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5-06-11 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大沁他镇诺恩吉雅大街北青龙山路东5G产业园内奈曼旗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75-4221004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孙凤民
土地和房屋
奈曼旗青龙山镇卧龙泉子村
150525102222JC00387F00010001
土地:500㎡,房屋:132.6㎡
住宅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