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服务中心修缮合同书
甲方:奈曼旗治安镇百家村委会
乙方:治安镇金明建材五金水暖超市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惠的原则就党群服务中心修缮粉刷墙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信息:
百家村党群服务中心修缮工作。
二、施工日期:
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止。
三、施工方式:
由乙方包工包料,自行组织人员实施。
四、工程费用及结算方式:
按照双方协商吊棚271.74平方米×46元/平方米=12500元,安装墙板250平方米×80元/平方米=20000元,粉刷党群服务中心牌匾15平方米×40元/平方米=600元。合计;33100元,验收完成后,按乙方提供正规发票一次性结算。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安全文明施工。
(二)乙方需提供一年质保,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重新修缮。
(三)甲方有权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两份。
甲方: 乙方:
2024年10月25日 2024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