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财政局机构职能信息

发布日期:2025-05-07 浏览次数:23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朱国章:党组书记、局长、国资委主任,负责财政局党建工作,主持财政局、国资委全面工作。

李明会: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农业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经济贸易股;负责机关乡村振兴包联工作;负责机关招商引资、争资立项工作。

王丽梅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金融外经股、行政股、政法股、会计法制股、政府债务管理股;负责机关妇联工作。

于海全: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国资委(党政综合办公室三室、产权管理与资本运营股、财务监管与资本收益股)、经济建设股、资产管理股。

孙文海: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社会保障股、宣传文化旅游股、综合税政股、绩效管理股、财会监督股,财政投资评审技术服务中心。

曹飞: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预算股、国库股(国库收付中心)。教育股、党政综合办公室一室(党建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二室(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机关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职能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财政政策落实、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资本资产管理、金融监管、金融企业党建、国有资产管理、资产保值增值监督、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强监管企业党建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拟订奈曼旗财政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宏观经济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运用财政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旗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办法,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全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监督执行。贯彻执行上级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法律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管理全旗各项财政收支,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落实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旗政府委托,向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旗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旗本级预决算公开。办理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落实上级关于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旗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旗国库业务。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拟订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和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旗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旗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报告制度。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和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旗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全旗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奈曼旗基本建设投资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根据管理权限,协助上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奈曼旗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负责辖区内“7+4”类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自治区和通辽市相关工作要求和管理政策。

(十五)健全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和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对接中央、自治区、通辽市金融监管部门和旗内金融机构,依法依规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相关工作。

(十七)根据旗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旗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落实上级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九)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二十)按时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十一)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奈曼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二十二)对出资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三)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二十四)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旗属国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十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觖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六)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业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9207       

传真:0475-4219207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诺恩吉雅大街北段

负责人:朱国章

联系人:索思奇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联系指导报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诺恩吉雅大街北段

联系电话:0475-4219208

联系人:索思奇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党建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业务考核、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群团工作。协调指导党组织关系隶属国资委党委的非监管企业(含驻旗中、区直国有企业)的党建相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负责各方面监督成果在国资委和所监管企业的综合利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办公地点: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诺恩吉雅大街北段

联系电话:0475-4219220

联 人:张婧婷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综合税政股

股室职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提出收入分配方法与改革方案。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改革方案。

拟订奈曼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职责分工核准预算单位编报的采购计划,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全旗政府采购工作。

承担旗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指导各苏木乡镇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政策,负责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做好非营利组织等免税工作。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12  

联系人:闫丽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四)预算股

股室职责:拟订与财政相关规范性文件、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全旗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汇总年度全旗财政预算。组织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承担财政转移支付和年终结算工作。承担军队、武警等方面的预算管理工作。

负责旗对苏木乡镇的转移支付工作,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下达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和任务。负责全旗农村牧区财政资金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研究制定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旗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7303

联系人:王喜艳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五)国库股

股室职责: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财政总会计制度。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旗预算资金收支总会计核算。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编制并汇总全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06

 联系人:郭永梅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六)行政股

股室职责:承担行政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办法。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80  

联系人:康琪文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七)政法股

股室职责:政法股主要职责为:承担政法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管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办法。负责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核定及配备使用管理;负责监督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置。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170

联系人:哈斯高娃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八)教育股

股室职责:承担教育、体育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工作建议。承担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教育收费支出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02  

 联系人:尹志宇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九)宣传文化旅游股

股室职责: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70  

联系人:何立军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十)经济建设股

股室职责:承担发展改革、交通、住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工作建议。拟订全旗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城镇、农村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重大水利建设基金。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14

联系人:程晓林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十一)经济贸易股

股室职责:承担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工作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196

联系人:李玉娟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十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

股室职责: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与辐射安全、国家公园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财政工作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15   

联系人:李俊春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十三)农业股

股室职责:承担农村牧区、乡村振兴、科技、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工作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措施建设。承担农业信贷担保、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等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112   

联系人:杨志明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十四)社会保障股

股室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工作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奈曼旗有关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05   

联系人:郝艳红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十五)资产管理股

股室职责:承担工业信息化、能源、国有资产管理、军民融合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奈曼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制度,承担奈曼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改革有关财政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编报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28  

联系人:崔宏远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十六)会计法制股

股室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会计工作制度。负责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会计人员信息,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指导全旗代理记账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协助上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奈曼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

负责全旗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修改、完善在关地方性财政政策的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01

联系人:辛凤艳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十七)绩效管理股(财会监督股

股室职责:绩效管理股主要职责为: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旗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要求对各预算部门支出绩效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及重点评价等。组织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汇总、报告和发布。

财会监督股主要职责为: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检查。指导苏木乡镇开展财会监督、内控工作。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23  0475-4219216 

联系人:王丹丹 王红丽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十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股室职责: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外部董事、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组织人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健全所监管企业对标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

审核出资企业章程。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的建议,组织开展国企国资政策理论问题研究。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法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投资进行监管。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与地方、部门加强合作。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选任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工作。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等工作。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监督执行等工作。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产权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和设立方案。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负责人薪酬改革。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18

联系人:徐世鹏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十九)政府债务管理股

股室职责:拟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政府债务、偿债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相关工作。负责国债资金、外国政府性贷款等债务管理工作。指导苏木乡镇债务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63

联系人:张建国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二十)金融外经股

股室职责: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旗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研究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报告等相关制度。执行农牧业保险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存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全旗金融形势监测分析。研究拟定金融支持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金融与相关财政、产业、社会政策的协调落实工作。研究拟订全旗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并购重组。组织推动金融改革发展和金融开放政策落实。统筹金融和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政金企”对接。负责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执行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协调全旗地方法人银行改革发展与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全旗“7+4”类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状况研判会商,协调风险应对处置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组织准入管理工作。配合中央、自治区金融管理部门,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宣传教育、处置等工作。

办公地点: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75-4219227

联系人:胡振娟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五、下设二级单位

奈曼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朱国章 党组书记、局长、国资委主任,负责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姓名:徐世鹏 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二)职能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政府债务管理、政府债务化解、金融机构服务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协助编制债务报告,承担政府债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监控、咨询培训、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协助完成全旗政府债务项目的申报、财务评审及财务效益评估工作;完成政府债务统计分析工作;完成项目申报前期研究论证;

3.负责政府债券申报、统计分析、风险监控和协同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4.协助制定全旗债务化解工作方案,落实债务管理和债务化解工作措施,为各苏木乡镇(场)和各部门债务化解工作提供建议;

5.承担债务核查、统计工作,建立债务管理和债务化解台账;

6.承担全旗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监控、归还、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收集、申报,转贷,并按期申请再融资债券等事务性工作;

7.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融资服务工作;为财政各项投融资政策研究、咨询培训、能力建设、信息统计、项目筛选申报等工作提供意见建议;

8.承担财政系统数据的管理、应用、更新、维护等工作;

9.协助开展“7+4”类金融机构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10协助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活动,为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提供保障性工作。

11.承担金融信息统计工作,为制定金融支持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政策提供依据。

12.为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提供融资需求信息,为全旗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服务。

13.完成旗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9263 

传真:0475-4219207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负责人:朱国章

系人:徐世鹏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财政投资评审技术服务中心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朱国章 党组书记、局长、国资委主任,负责财政投资评审技术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姓名:刘志锋 财政投资评审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二)职能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政府投资评审、评审技术服务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相关合同的审核工作。

3.承担政府投资评审计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报表的编报工作。

4.承担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能源、交通、农田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等项目工程结算、工程其他费用结算以及竣工决(结)算的评审技术支撑工作,为项目隐弊工程、设计变更等进行会签、现场核查提供技术服务。

5.为政府实施投资政策和调控决策提供基础信息。

6.为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造价签证、重大设计变更提供技术服务。

7.完成旗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9231       

传真:0475-4219207

电子邮箱:nmqczj@126.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诺恩吉雅大街奈曼旗财政局办公楼

负责人:朱国章

联系人:刘志锋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息来源:奈曼旗财政局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