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旗“博爱一日捐”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次数:1

    一、制定背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奈党办字〔2011〕41号),在全旗范围内继续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

    二、工作要求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站在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宣传动员,带头捐款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加募捐活动,进一步巩固“博爱一日捐”长效机制。

    三、募捐活动时间、范围、额度和募捐接受方式

  (一)募捐时间:从3月26日至6月30日。

  (二)参与范围:全旗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旗中区直单位的干部职工,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各界群众。

  (三)募捐额度:倡议每名干部职工捐出个人一天的收入(即每人每月全额工资除以30日)、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社会各界群众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捐献。

  (四)募捐接受方式

    1.直接到旗红十字会办公室捐款并附捐款人员名单。

    2.银行汇款。

    3.二维码捐款

    四、保障措施

  (一)旗融媒体中心要开设宣传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募捐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引导社会文明新风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捐款的接受和使用情况。

  (二)各地负责组织本地及驻地各统管站办所的募捐工作;各系统党委负责组织本系统及所属二级单位的募捐工作;各中小学校、卫生院的募集工作,由其所属系统组织实施;旗工商联和各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动员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募捐工作。

  (三)各地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募捐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捐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政府办督查室要对“博爱一日捐”募捐及救助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跟踪督查,并通过旗融媒体中心台适时通报各地各部门募捐情况,确保本次募捐活动顺利开展。

    五、涉及范围: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旗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及各企事业单位

    六、名词解释

    “博爱一日捐”是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长期公益募捐活动;是汇聚人道资源开展救灾和各项人道救助活动的资金保障;是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增强红十字会救助能力,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倡议每名干部职工捐出个人一天的收入、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社会各界群众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捐献。

 

 

    解读机构:奈曼旗红十字会

    解读人:薛勿力吉

    职务:党组书记

    联系电话:0475-422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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