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林长办字〔2025〕4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林长制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奈曼旗委办公室、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室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管理职能与刑事打击职能的合力作用,协同推动全旗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奈曼旗林长制办公室会同奈曼旗公安局、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同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林长制办公室 奈曼旗公安局
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