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林长办字〔2025〕2号
各苏木乡镇、六号农场、林场、中心、水库林长制办公室、旗林长制成员单位:
因旗委政府领导班子人事调整,根据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室发〔2021〕17号)、通辽市林长办《关于进一步落实林长制工作的通知》〔2024年14号〕精神,同时,依据《通辽市委第十巡察组专项巡察奈曼旗林长制落实情况反馈意见》,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根据奈曼旗具体实际,调整设置8名旗级总林长。旗总林长2名,由旗委书记和政府旗长担任,副总林长6名由旗委政府分管政法、农村牧区、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林业草原工作副职以及公安、检察部门负责人担任。现将旗总林长、副总林长及其责任区域明确如下:
一、旗总林长
玄东升 通辽市委常委、奈曼旗委书记
于 勇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责任区域: 奈曼旗全境
二、旗副总林长
韩占峰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责任区域:八仙筒镇、东明镇、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奈林国有治沙林场、八仙筒国有林场、孟家段水库、
苏立志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责任区域:大沁他拉镇、义隆永镇、固日班花苏木、西湖水库、 舍力虎水库、水利综合开发试验站、道力歹水利枢纽管护中心、种畜繁育中心、大柳树国有治沙林场、桥河国有母树林场、大沁他拉苗圃。
王伟生 政府副旗长
责任区域:新镇、青龙山镇、黄花塔拉苏木、新镇国有机械林场、石碑水库、青龙山国有林场、青龙山水利水保管理站。
李 敏 政府副旗长
责任区域:治安镇、六号农场、明仁苏木、农业种子繁育中心。
杨春生 政府副旗长、旗公安局局长
责任区域:沙日浩来镇、土城子乡、沙日浩来国有机械林场、岗岗水库。
敖乌兰 旗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区域:白音他拉苏木、苇莲苏乡、自然生态公园管护中心。
旗总林长、副总林长主要工作职责:旗级总林长对全旗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利用工作负总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林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全旗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指导、督导、调度,安排部署林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旗级副总林长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旗总林长工作安排,负责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指导、督促责任区林长履行职责。
旗总林长、副总林长每季度对责任区域开展林长巡查不少于1次,每年召开旗级林长会议不少于1次,审签年度工作要点,签发林长令,督促责任区域完成林长制工作各项任务,指导完善以林长、监督员、网格员(护林员、草管员等)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源头管理组织体系,主动协调解决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问题;加强责任区域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督促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案件查处、整改等工作,抓好禁垦禁牧工作,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监管,提高自然保护地、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水平。
奈曼旗林长制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发送范围:通辽市林长制办公室,奈曼旗总林长、副总林长,各苏木乡镇、场库、中心林长制办公室
奈曼旗林长制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