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二、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三、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明确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为王振发,负责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具体业务负责人为党建员张有春,负责日常学习的落实、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