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
经苏木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白音他拉苏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白音他拉苏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市、旗委、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奈曼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及旗委、政府“今冬明春”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规划建设、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排放、畜禽粪污治理、村容村貌为提升重点,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基本原则。1.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引领、法治引导、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筹主导地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科学、规范、长效推进。2.群众主体。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调动农户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使群众自觉承担起管理、维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引导农户转变观念、自觉从小事做起,不乱扔垃圾、不乱排放污水,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关键作用,依靠群众,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建设美丽家园。3.分级管理。加强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级负责长效管护业务指导,村级对长效管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具体管护。4.社会参与。积极宣传和吸引社会各界以不同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形成互帮互助、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管护实施
(一)管护内容
1.白音他拉苏木老城区街面公共卫生。自G111线养殖小区至白音他拉苏木老供电所范围内。2.村组公共区域治理。嘎查村组内主次干道及周边、村部、文化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3.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现有存量垃圾及农户日常生产生活不能自产自销的垃圾。4.农村畜禽粪污治理。家畜家禽等养殖产生的粪污垃圾。5.农户家庭内外卫生治理。6.生活污水排放。
(二)管护标准
1.老城区街面公共卫生。老城区沿街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主体责任制,做到门前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门窗无乱贴乱粘现象。沿街商铺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投放至垃圾箱内,由垃圾转运公司按照垃圾转运合同要求按时收集转运。若商铺不履行“门前三包”主体责任制,将由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相应处罚。
2.村组公共区域治理。各嘎查村组至少每月组织全村开展1次人居环境大整治,清理村组内主次干道及周边乱丢乱倒、杂乱无序的堆放、村组主次干道杂草,清除破损褪色和悬挂不规范的国旗彩旗、标语等。要求车辆在村内主次干道行驶时,驾车视野范围内无明显垃圾出现。
3.嘎查村生活垃圾收集及转运。每个自然村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存放点要分开进行规划选址,禁止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堆放在一起。农户对每日产生的垃圾进行简便易行的分类,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暂存点实行统一清运。易腐烂垃圾和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禁止在主次干道两边及影响小组景观的地方进行焚烧与堆放。以村民聚居人流密集区域、村内主要街巷两侧、房前屋后死角为重点,深入清理整治确保整治区域内无柴草杂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4.农村畜禽粪污治理。农户所养的家畜家禽应当实行圈(拴)养,不得随意散撒放养,常态化对粪污清掏与清理,禁止将畜禽粪便放置于村组内主次干道。
5.农户家庭内外卫生治理。嘎查村要不断完善村规民约,督促农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每日对家庭屋内、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边杂物及时清理,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现象,无乱挂之物,庭院内外整洁有序。
6.生活污水排放。禁止农户向村内主街巷等公共区域倾倒生活污水,禁止出现生活污水乱泼、乱倒、乱排的现象发生。
7.各嘎查村要引导和鼓励农户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在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开展村庄绿化。
8.禁止损坏村镇的房屋和公共设施,禁止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由嘎查村监督并责令停止违规违法行为,如不停止破坏行为,由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9.国道111线两侧及白苇线两侧卫生,各村每天动态清理,确保无塑料袋等白色垃圾。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月10日至2月28日)。各嘎查村召开人居环境整治动员会,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各嘎查村要按照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体推进,力争在本阶段内实现存量垃圾清零将嘎查村内存量垃圾清理殆尽,使全苏木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3.持续推进阶段(52月1日—12月31日)。各嘎查村要继续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将,任务分解到到岗、到户、到人,深入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在守住集中整治阶段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聚焦难点、消灭卫生死角,任务分解到到岗、到户、到人,深入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持续发力,长期保持动态垃圾定期清零,维护全苏木洁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四)考核办法
1.由苏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不定时入村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所在村通报批评。
2.苏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及社会治理办公室人员将对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考评打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健全苏木统筹指挥推动落实、嘎查村引导群众参与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镇村两级组织领导。苏木政府针对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成立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工作专班。嘎查村由村两委成员、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组建村级环境管护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的组织能力。
(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传统观念和不良生活习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村庄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共识,养成“自己事自己做”的良好习惯,引导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
(三)强化督导。苏木党委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嘎查村及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社会治理办公室将联合苏木纪委不定期开展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对各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苏木。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村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奖惩机制。苏木政府全年共设人居环境整治奖励性资金4.8万元。对各嘎查村实行定期评比机制,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比(常规检查占比50%,季度评比占50%),年底对各村四个季度的评比分数进行汇总,评定出优秀嘎查村4个、良好嘎查村5个、一般嘎查村4个。在年底公布评比结果后获优秀、良好等次的嘎查村分别获得7000元、4000元奖励性资金。同时,全年评比结果在一般等次的嘎查村,年底考核不列入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