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
现将《白音他拉苏木嘎查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白音他拉苏木嘎查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白音他拉苏木嘎查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报表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白音他拉苏木嘎查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嘎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4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 述,以明晰嘎查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盘活嘎查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账面数据为基础,实行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清查核实。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确保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
坚持规范操作,合理合法。严格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程序,先将嘎查村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对需要评估的资产要进行价值评估,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实结果真实准确。
坚持农牧民群众充分参与。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农牧民参与,接受农牧民监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得到全体农牧民群众认可,保障农牧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清查对象
此次嘎查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对象是全苏木所有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清查内容
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重点清查核实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等。
(一)资金清查
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现状,包括所有现金、银行存款、交苏木乡镇代管的资金、有价证券等流动资金情况;资金使用的审批、审核、监督和结算、报账等情况。
(二)资产清查
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现状,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以及国家支持形成的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具体为嘎查村办公场所及设施、房屋、机器、设备、工具、和农牧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的存量、种类、分布和管理情况。
(三)资源清查
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经营状况。具体为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水面等资源情况。
四、工作程序和步骤
嘎查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以2024年12月31日为登记时点,按照清查登记、公示确认、账目调整、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清查登记
按照嘎查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对集体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账外资产资源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并逐一填写相应的清查登记明细表,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做到清查范围彻底、登记内容规范。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对损毁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需要核销的,由嘎查村清查工作小组拟定处置意见,填写核销申报表,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苏木乡镇审核批复。
(二)公示确认
将所有清查核实的数据成果进行公示确认,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苏木乡镇、嘎查村要安排工作人员,接待农牧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对公示过程中农牧民群众提出的异议,工作人员要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核查不清或有争议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应上报苏木乡镇清查工作组协调处理。公示期满后,对没有争议的资产,由嘎查村清查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依法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代表讨论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由嘎查村清查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本集体经济组织清查工作的数据结果,整个公示确认要做到内容全面、程序合法。
(三)账目调整
清查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要按照《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管理办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程序,及时进行账目调整。核实资产的实际占用量,形成核实后重新确定的集体资产价值总额,做到调账正确,核实准确。
(四)审核备案
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确认后的数据结果,由清查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苏木乡镇清查工作组审核,确认无误后,一式二份,分别在苏木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嘎查村存档。
(五)汇总上报
苏木乡镇清查工作组将审核无误的集体清查结果,按照资产归属,分别形成苏木乡镇、嘎查村《资产负债汇总表》、《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确认无误后,以苏木乡镇为单位,报送旗农牧和科技局。
(六)纳入平台
依托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录入、校验、审核清产核资数据,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纳入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
五、工作要求
此次清查工作要与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相衔接,不另起炉灶、重复部署,减轻基层负担。各嘎查村应高度重视,确保在2025年5月5日前高质量的全面完成此次清查工作,同时上报书面精准清查工作报告。各嘎查村要结合实际,制定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细则等配套文件,明确清查内容、清查方法、人员分工等。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全面细致开展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清查结果应按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小组长三级对清查结果逐一签字背书,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各嘎查村要组织开展线上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校验,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严防漏报瞒报等问题,苏木政府将视情对各嘎查村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抽查。
附件1:
奈曼旗嘎查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曲立群 苏木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白笑宇 苏木党委副书记 政府苏木达
副组长: 唐 鹏 苏木政府副苏木达兼武装部长
成 员: 孟凡柱 苏木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宝团良 苏木综合保障中心职员
刘 敏 苏木综合保障中心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