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办公室、中心、队、所:
现将《2025年白音他拉苏木全面落实<奈曼旗建设全国肉牛产业第一重镇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2日
2025年白音他拉苏木全面落实奈曼旗建设全国肉牛产业第一重镇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自治区关于通辽市“建设全国肉牛产业第一重镇”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推动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25年奈曼旗全面建设全国肉牛产业第一重镇行动方案》,结合白音他拉苏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总体目标和建设全国肉牛产业第一重镇具体任务,聚焦养殖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管理数字化、营销品牌化四个关键,坚持前后端统筹发力,做大精深加工,做活市场销售,做强育肥屠宰,做优饲养繁育,做好垂直整合,推动产业增加值、附加值“双跃升”,实现白音他拉苏木从卖肉牛到卖牛肉、从卖牛肉到卖牛肉食品的“三级跳”。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全苏木牛存栏达到2.8万头,其中,能繁母牛存栏2.1万头,能繁母牛繁殖率和犊牛成活率均达到90%以上;全年肉牛出栏稳定在1万头。
三、重点工作
(一)优化产业布局,实施精深加工升级工程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坚持新老项目一起抓、大小项目一起 上,推动新项目落地投产、老项目达产达效。全力推动丹熙牧业牛肉预制菜加工在谈项目落地开工,建成投产。支持大肥牛、丹熙牧业等企业增产量、扩规模、提效益。
(二)塑强牛肉品牌,实施市场营销拓展工程
2.构建矩阵优化品牌。积极配合通辽市关于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位一体品牌矩阵的号召,树牢“通辽肉牛好、通辽好牛肉”品牌形象。支持丹熙牧业积极申报认证蒙字标、老字号、名特优新农畜产品,扩大企业和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年内申报“通辽牛肉”授权用标产品1个。
3.广泛拓展销售渠道。围绕“鲜、食、餐”多元消费场景,制定精细化销售策略。支持大肥牛在区外(北京、上海)开设牛肉食品直营店、加盟店以及特色餐饮店,提高经济效益。
4.规范活牛交易市场管理。加强肉牛调运管理,健全基础免疫、疫情预警、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综合防控制度。支持大肥牛牧业建设和牛养殖示范点建设,支持现有牲畜交易市场做大做强,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准入制度,防范疫病传播风险,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资源整合,实施农企利益联结工程
5.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展“户繁企育、本地屠宰、龙头加工、多元联结”模式,鼓励饲草种植场户、育种企业、母牛繁育户、规模育肥场、屠宰企业、加工企业与销售企业之间沟通联结,建立稳定的订单带动、利润分成、股份合作等联结机制,打造销售、加工、屠宰、育肥、繁育全链条模式,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垂直整合。
6.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落实自治区《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内政办发〔2024〕61号)《关于支持设施农业、设施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内政办发〔2024〕4号) 以及《关于通辽市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通政办 发〔2022〕10 号)文件要求,对育肥牛出栏、精深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屠宰企业收购、育肥牛流动资金贷款等行为给予奖励、贴息,通过政策促动,推动育肥、屠宰、加工、销售各环节紧密联结。
(四)强化金融扶持,实施供应链金融工程
7.依托平台提升服务。引导养殖场户积极加入“通辽市肉牛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聚焦育肥环节引入大肥牛优质资本,通过标准化育肥体系和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育肥企业上游承接农牧民犊牛、架子牛销售,保障农牧户收益;下游链接屠宰、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及市场销售,保证育肥牛供给,形成产业闭环。
8.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金融副村长”充分发挥自身“传讯 员”作用,向广大农牧民宣传讲解国家金融政策和各类金融产品, 促进资金供需之间的有效对接,反映农牧民的金融需求和政策建议,真正将金融“活水”引入田间地头,带动群众发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赋能农牧产业发展。落实好政策性养殖保险,增强养殖产业抗风险能力,推动肉牛产业健康发展。
(五)用好通辽肉牛数字服务平台,实施数字赋能工程
9.做好牛只信息采集。以政策性养殖保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到户补贴、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项目牛只为主体,佩戴电子耳标,提升牛只标识智能化水平。政策性保险投保牛只,由承保机构运用智能化投保系统,结合投保承保作业完成数据智能化采集。政策性保险投保以外牛只,由专业社会化服务团队与改良员、防疫员、养殖场户等建立合作服务关系,多渠道完成信息采集。
10.用好数字服务平台。依托“牛富宝”应用终端,实现对良种冻精领取、发放、使用及售后服务进行全过程、立体式监督。依托服务平台改良防疫应用终端,提升改良防疫管理水平,实现系谱档案、防疫台账数字化。
(六)加强示范引领,实施标准化养殖工程
11.强化地方标准推广。采取实地宣讲、发布科普视频等方式,加大对《科尔沁肉牛》《科尔沁肉牛饲养管理规程》等28项地方标准;《母牛自繁自育养殖技术》《新生犊牛保育技术》等10项主推技术;《小规模肉牛品种改良技术》《小规模肉牛标准化繁殖关键技术》等16项操作规程宣传力度。巡回开展科技指导和线上咨询,提高技术普及率。
12.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小规模、大群体”发展模式,围绕“养殖设施标准化、营养饲喂标准化、疫病防控标准化、选种选配标准化、牧场管理数字化”的要求,培育一批基础母牛标准化养殖场户。支持育肥企业、大户购置自动饲喂、智能监控等现代养殖设备,率先应用标准化技术,提高生产效率。2025年,打造标准化养殖示范村1个(高图村)。
(七)提升种源质量,实施良种繁育推广工程
13.选育肉牛核心种群。持续推进核心群、育种群选育,支持培育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大肥牛、丹熙牧业)申报市级以上肉牛核心种群。
14.做好肉牛品种改良。坚持肉用西门塔尔牛改良方向不动摇,加强冷配队伍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大良补冻精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良补冻精政策知晓率和使用率。2025年,肉牛良种和改良种比例达到97%以上。
(八)筑牢产业根基,实施“留优保母”工程
15.优化母牛群体结构。倡导“精养精育”,合理淘汰老龄低产母牛,科学留存体貌特征好、改良程度高、遗传性能稳定的优质能繁母牛,提升母牛群体质量。鼓励在市场低迷时期抄底入栏,购入高品质犊牛和基础母牛,推动优质母牛群稳量提质。开展良种母牛鉴定登记,将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基础母牛信息录入大数据平台,建立电子系谱档案。
16.加大脱贫养殖户扶持力度。对全苏木脱贫养殖户进行差异化补助,通过出售和循环养殖实现增收,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按照脱贫养殖户本年度出售肉牛纯收入的10%进行奖补,鼓励脱贫户积极发展养殖业,严防因肉牛养殖行情波动导致脱贫养殖户返贫现象的发生。
17.积极整合项目资源。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京蒙 帮扶、疫病防控、粮改饲、优质饲草种植补贴、牛羊调出大县等项目的带动作用,优先支持优质基础母牛养殖主体,保证优质母牛群体维持基本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苏木党委政府实施科级领导包联制度 (苏木党委书记包联大肥牛、苏木人大主席包联超100头牛的养殖场户、苏木分管副镇长包联丹熙牧业),各嘎查村统筹谋划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苏木党的建设办公室、农业综合保障中心、经济建设和发展办公室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推动任务落地见效。强化督导考核,坚持月调度、季研判、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完善年度考核指标和考核细则,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导向作用,形成以督促改、以评促干的工作氛围。
(二)加大招商力度。按照“引育龙头、强链补链、集群发展”的发展思路,坚持抓大不放小,实现各级联动,强化沟通协作,在企业分类、项目匹配、产业配套上下足功夫。紧盯相对薄弱又大有可为的牛肉制品深加工以及副产品加工等环节,引入龙头企业,补齐产业短板。
(三)强化服务保障。加强饲草料保障,适当扩大紫花苜蓿、青贮玉米等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探索开发锦鸡儿等饲草品类,规范发展林草经济,优化收贮配送,建设饲草料收储运供体系,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利用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饲草料供给能力稳步提升。扎实推进口蹄疫、布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炭疽病四类疫病免疫工作。在新生犊牛中,继续推行使用A19疫苗开展布病免疫,确保全苏木肉牛布病阳性率维持控制标准。配合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推动实现病死牛只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附件:2025年奈曼旗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2025年奈曼旗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国家高质量绿色产品生产基地总体部署,按照《通辽市2025年全面建设全国肉牛产业第一重镇行动方案》要求,着力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扶持政策。
一、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一)支持基础母牛“留优保母”和扩群提质
1.实施范围。大沁他拉镇、八仙筒镇、新镇、治安镇、东明镇、黄花塔拉苏木、明仁苏木、六号农场等8个苏木乡镇场。
2.实施措施。根据“先增后补、见犊补母”方式,将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产母牛犊的基础母牛纳入补助范围,新增牛犊需满足在本旗县连续饲养12个月以上,原则上给予每头基础母牛补贴不超过1500元。
3.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545万元。
(二)支持肉牛品种改良
1.实施范围。全旗15个苏木乡镇场。
2.实施措施。根据《通辽市良种补贴冻精区划方案》,将良补冻精及时免费足额发放给改良员,全面推进黄牛改良工作。
3.实施目标。完成黄牛改良22万头。
(三)支持脱贫户监测户肉牛养殖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养殖肉牛的脱贫户、监测户。
2.实施措施。对发展肉牛养殖的脱贫户、监测户,按照当年出售肉牛纯收入的10%进行奖补,最高每户奖补资金不超过2000元,鼓励脱贫户积极发展养殖业,通过出售和循环养殖实现增收。
3.资金来源。光伏收益资金1000万元。
(四)支持肉牛基地建设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养殖场户和养殖企业。
2.实施措施。对年内牛存栏稳定在1万头及以上,场内配套设施完善,并在品种改良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养殖企业,给予适当资金扶持。
3.资金来源。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0万元。
二、支持肉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建设
(五)支持肉牛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饲养基础母牛、扩大能繁母牛存栏规模5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
2.实施措施。对养殖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冷链物流、仓储及加工等方面,给予养殖场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用于支持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升级。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牛存栏规模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后,实行差异化补贴。
3.资金来源。2025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40万元。
(六)支持构建育肥牛产业集群模式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育肥牛1万头以上,实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打造繁育、育肥、屠宰、深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企业。
2.实施措施。重点支持企业新建产业化、集群化育肥牛基地,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助推全旗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3.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000万元。
三、支持饲草料保障体系建设
(七)支持发展青贮饲草料种植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青贮饲草料种植场户。
2.实施措施。参照2024年标准,采取“先储后补”方式,对各苏木乡镇场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青贮饲草料种植户进行补贴,每吨补贴50元。
3.资金来源。中央粮改饲项目资金。
(八)支持持续扩大苜蓿、饲用燕麦种植面积
1.实施范围。对全旗规模化种植苜蓿、饲用燕麦的种植主体实施奖补。一是相对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300亩以上的饲用燕麦种植主体;二是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500亩以上,且与区内奶牛养殖企业签订饲草购销合同的苜蓿种植主体。
2.实施措施。饲用燕麦按照1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70%、盟市配套6%、旗县24%;苜蓿按照1000元/亩标准,分3年分别补贴600元、200元、200元。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340万元,其中,《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通财农〔2024〕9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通财农〔2024〕381号)苜蓿补贴270万元;《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自治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通财农〔2024〕253号)燕麦补贴资金70万元。
四、支持畜牧养殖保障体系建设
(九)优化兽医社会化服务
1.实施范围。全旗15个苏木乡镇场。
2.实施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苏木乡镇场作为承接主体开展招标工作,中标单位负责辖区内养殖场户畜禽动物疫病防疫、抗体监测、检测、防护用品、消毒灭源、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防控工作(含防疫员工资),根据考评结果,及时发放资金。
3.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1737.2万元。
(十)建设无害化处理厂
1.实施范围。旗内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企业。
2.实施措施。对年内新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能够集中处理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以及检疫过程中发现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年均处理病死畜禽7000吨(日均处理病死畜20吨)以上的企业,给予政策性补贴。
3.资金来源。《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补贴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4〕273号)要求,项目建成达产达效后一次性补贴资金300万元。
(十一)落实政策性肉牛保险、养殖业保险政策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肉牛养殖户。
2.实施措施。中标保险公司,按照苏木乡镇场分片区开展政策性肉牛保险和养殖业保险的投保及理赔工作,其中,能繁母牛和育肥牛保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头;犊牛(含6月龄)保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头。
3.资金来源。依据《通辽市2023—2024年政策性肉牛养殖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农牧发〔2024〕273号)要求,中央补贴50%、自治区补贴20%、市级补贴3%、旗县补贴7%、养殖户自筹20%。
五、支持肉牛龙头企业深加工发展
(十二)支持提高肉牛屠宰加工量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肉牛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园区等。
2.实施措施。采取“先建后补、分级负担、据实补助、滚动实施”方式,对实际年出栏育肥肉牛500头以上并在自治区境内屠宰且具有产地检疫证明(B证)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和养殖园区,予以资金奖励300元/头。
3.资金来源。按照实际屠宰数量申请自治区奖励资金。
(十三)支持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发展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屠宰加工企业。
2.实施措施。对肉牛屠宰量达到6000头左右,并在冷链物流、分割流水线及完善加工设备等方面新建或改造提升的屠宰加工能力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3.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衔接资金900万元。
(十四)支持牛肉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牛肉精深加工企业。
2.实施措施。对年内新建牛肉精深加工新品种的企业,要求产品原料为本地牛肉且新采购自动化程度高的全流程生产设备,形成完整产业链条的企业,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3.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资金600万元。
六、支持乳肉兼用牛规模化养殖场户发展奶产业
(十五)支持规模化以上奶牛养殖场提升主体能力
1.实施范围。旗内规模以上奶牛养殖场户。
2.实施措施。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利用中央资金对规模养殖场全株青贮玉米、青贮苜蓿、青干草(苜蓿干草、燕麦草)收储进行补贴,对使用奶牛性控冻精的养殖场每头补贴120元;对存栏规模100—3000头的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方式,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兑现补贴资金。
3.资金来源。申请自治区级专项资金190万元,其中,性控冻精补贴20万元、饲草料收储补贴100万元、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补贴70万元。
(十六)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发展
1.实施范围。旗内乳制品加工企业。
2.实施措施。给予年内新建或改造乳制品加工车间,拥有配套自动化控制系统、检测仪器、温湿度监测调控及供水供电系统等设施设备的企业,予以资金补贴。
3.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资金500万元。
(十七)支持综合性奶制品加工厂建设
1.实施范围。旗内实施综合性奶制品加工的企业。
2.实施措施。给予新建综合性奶制品加工厂,配套保鲜库房、冷库及增容变压器等设施设备的企业,适当资金补贴。
3.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资金560万元。
七、支持肉牛品牌培育
(十八)支持企业争取“科尔沁牛”地标授权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肉牛养殖企业。
2.实施措施。将符合授权要求的肉牛养殖企业,申报纳入“科尔沁牛”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用标主体,健全完善全旗境内地标授权企业目录。
3.资金来源。《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建设全国肉牛产业第一重镇农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通财农〔2024〕254号)要求,每家企业奖励资金3万元,据实申请。
(十九)支持企业完善肉牛体系追溯系统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肉牛养殖企业。
2.实施内容。将白音他拉苏木肉牛养殖企业纳入全市肉牛产业大数据平台,建立肉牛养殖、屠宰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全过程产品标识和追溯制度,推动肉牛“种源+繁育+育肥+屠宰加工+市场销售”全链条追溯,实现供应链管理、市场交易、加工销售、服务保障等数字化管理。年内新增应用肉牛追溯系统企业2家。
3.扶持措施:对于纳入肉牛追溯系统的企业,优先考虑争取申报列为“科尔沁牛”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用标主体。
八、支持企业科技赋能,充实肉牛产业发展基础
(二十)支持企业打造肉牛科技驿站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肉牛养殖企业。
2.实施措施。给予通过开展肉牛科研、肉牛养殖技术推广、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乡土人才培养、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等一体的农牧业科技综合服务企业适当补贴。
3.资金来源。科技专项资金40万元。
(二十一)支持企业打造降本提效试验示范基地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饲草加工企业。
2.实施措施。对使用锦鸡儿等最新生物菌发酵技术,实施对比实验,分解饲草毒害残留,祛除牲畜体内毒素,降低养殖饲草料成本的企业,予以适当补贴。
3.资金来源。整合涉农涉牧资金30万元。
(二十二)支持企业打造育肥肉牛低成本养殖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基地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本地养殖企业。
2.实施措施。对能建立白音他拉苏木地方性优势饲草料营养价值数据库1套及以上,创建肉牛节粮型、高效育肥营养供给方案2套及以上,构建低成本肥育肉牛生产关键技术体系,并制定技术指南1套及以上,饲料效率提高5%以上的企业,给予政策性补贴。
3.资金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定点帮扶资金50万元。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时间至2025年底。若各项政策措施调整,以现行政策为准。本扶持政策由相关政策执行部门负责具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