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音他拉苏木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政发〔2025〕27号

发布日期:2025-03-24 浏览次数:9

各嘎查村、办公室、中心、队、所

   现将《白音他拉苏木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2025322

 

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方案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为圆满完成各项衔接任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同时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安排部署持续增强工作针对性、时效性、长久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衔接推动乡村振兴具体工作。强化动态监测帮扶,针对重点人群核查,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住房安全状况等,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应纳尽纳、应帮尽帮;防范化解脱贫人口收入下降风险,多措并举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同时健全脱贫攻坚期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并完善资产分类处置制度,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二、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工作

(一)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优化监测方式采取“日常监控+农户自主申请+数据筛查预警+基层干部排 查”的方式,紧紧围绕农牧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常态化开展监测,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原则,优化自下而上申报和自上而下排查机制,严格执行识别标准,规范履行纳入程序,精准确定监测对象,随发生、随识别、随录入,做到“早发现”。防返贫监测系统常年开放录入权限,各嘎查村对拟新纳入监测的农户可以先上报苏木核查结果,苏木上报旗级后,经旗级同意即可录入系统。

(二)加大日常监控力度。进一步优化“自下而上”监测工作机制,嘎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等监测主体,通过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宣传小视频、入户座谈解读、设立申报窗口等形式,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积极引导农牧户自主申报,确保申报受理及时高效,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监测对象申报业务列入农牧部门便民服务事项,提供常态化服务。同时,对申报低保、特困供养、危改、临时救助、防贫保等的农牧户要积极开展双向认定,有效提高基层主动发现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牧户纳入监测范围。建立乡村网格管理体系压紧压实监测帮扶责任。坚持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工作机制,分层分类落实乡村级网格监测帮扶责任,切实以网格化、常态化做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

(三)强化部门筛查预警。进一步优化“自上而下”筛查预警机制,积极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实地核查、识别纳入等工作,有效提高监测的精准度、及时性和实效性。针对旗级推送的各部门数据要经过筛查剔重,严禁层层向嘎查村级推送重复、无效的预警信息,坚决防止层层加码。

1、医疗保险参保核查。及时组织嘎查村对未参保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行核实,对异地参保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做好记录,加强对未参保人员的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建立参保信息核查核实台账,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保尽保”,持续关注参保资助、医疗报销、医疗救助、医疗服务等政策落实,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2、低保兜底对象核查。及时组织嘎查村对取消低保或降低标准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行核实,建立低保信息核实核查台账,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保尽保”。

3、重点人群核实核查。认真组织开展重点人群核查,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新增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众家庭,以及重点人群较多而识别纳入较少的嘎查村,逐户分析研判、核实核准,符合条件的及时识别纳入,对未纳入的要逐户注明研判结果、标明未纳入原因,建立排查核实台账,完善佐证材料等特殊档案,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防止“规模控制”,做到“应纳尽纳”。

(四)加强基层排查力度。按照国家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排查”,在日常监控、自主申报、筛查预警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好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排查,优化排查方式,充分依靠村“两委”、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统筹采用村级研判、线上问询、筛查预警等方式,既确保应纳尽纳,又提升监测的时效性。建立防返贫致贫重点人群监测电子台账,对重点人群摸排减少填表次数,一次摸排建档,后续有变化更新电子台账即可。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和村基层组织作用,能线上的不线下、能电子的不纸质、能提取的不采集、能选择的不填写,让数据多跑路、干部群众少跑腿

(五)提高帮扶政策针对性。自监测对象录入系统之日起,苏木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同相关部门组织“村两委”、 驻村工作队,根据监测对象险类型、发展需求、发展能力,与监测对象协商10 天之内制定帮扶计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履行行业部职责,做到按需帮扶、一户一策,方便操作、有针对性,及时落实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

(六)对未消除险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应消未消”等问题,做到稳定消除险隐患。对标注“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 ”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是否存在险消除不稳定。

三、切实提高脱贫人口增收举措

(一)到户产业增收。对新纳入及未消除风险持续扶持的监测户落实到户类项目,用于支持监测户发展养殖、加工等产业,每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实施先建后补,验收合格后进行补贴。

(二)光伏分红增收。通过光伏收益资金,对鳏寡孤独、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等脱贫户、监测户每户发放光伏收益分红3000元。需向苏木提供村级会议记录及公示公告,出勤签到签退薄。

(三)公益岗务工增收。强化公益岗管理,工资与绩效挂钩,每周工作不少于2天,执行出勤签到签退制度,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绩效部分每人每月130元。村两委按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达标的,酌情扣减绩效工资,扣除资金可奖励给工作突出的公益岗人员,做到奖惩分明。需向苏木提供村级会议记录及公示公告。

(四)务工奖补增收。落实务工就业奖补资金政策,在北京连续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奖补2000元(含交通补贴300元)、在其它地区连续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奖补1500元(含交通补贴300元);对累计零散务工1个月以上、务工收入达到4500元以上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奖补500元;零散务工累计达到1万元以上的,最高补贴1000元。稳岗补贴需按照京蒙项目审核发放流程提供资料;零散务工,需提供雇工证明、转账记录、村级调查证明。

(五)肉牛(羊)销售奖补增收。鼓励脱贫户通过出售和循环养殖实现增收。发展肉牛(羊)养殖的脱贫户、监测户,2025年扶贫年度(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畜牧业,销售收入高于2024年扶贫年度销售额度,按照当年出售肉牛(羊)收入的10%进行奖补,最高每户奖补资金不超过2000元。需提供转账记录、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出具的售牛(羊)收入证明、检疫证明等。

(六)发展庭院经济增收。对通过发展庭院经济实现增收的脱贫户按增收额的20%进行奖补,可多项累计,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00元。鼓励各村推进庭院经济示范村建设,对整村发展同一品种或同类品种特色种养殖庭院经济(牛羊养殖除外)达到总户数60%以上的嘎查村,利用光伏收益分配的集体经济收入,按照实施总户数实行一次性差异化奖补,每个嘎查村不超过30万元,脱贫户或监测户每户最高补贴2000元,一般农户奖补标准由嘎查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最高不得高于脱贫户奖补标准的50%。确保奖补程序合法合规、信息公开。需提供户或嘎查村收入增收证明等。

(七)项目带动务工增收。在高标准农田、玉米单产提升、水利工程、林草生态建设等项目上,积极探索“以工代赈”模式,优先使用当地的苗木、材料、车辆和人员,鼓励脱贫户、监测户就近务工,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宣传留存好务工收入证明,给予务工奖补。

(八)移风易俗助力增收。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对无劳动能力独居老人有儿女的,儿女为每名老人每年累计支付赡养费2000元以上的,按照移风易俗奖补标准,奖励每名老人500元。为独居老人支付赡养费的,需提供卡、微信转账等凭证,现金支付的收据上需老人签字画押。

(九)分布式光伏促增收。科学合理利用各村绿电容量资源,精准落实农村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将建站项目重点落实到特色困难群体家中,增加无劳动力低收入家庭保障性收益。

四、健全脱贫攻坚期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排查扶贫资产管理范围。2012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涉农涉牧资金、京蒙协作及结对区帮扶资金、地方债券用于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等)、由扶贫部门管理的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

(二)排查内容。通过梳理排查扶贫资产的现状、权属、价值、债权股权、盈利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闲置低效项目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产权登记等手续进行摸排,对资产闲置低效原因归纳总结,引以为戒。同时梳理台账信息,对产业项目资产名称、类别、构建时间、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处置等登记内容信息进一步规范完善。增减变动等情况及时登记,确保台账信息与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经营性资产数据一致,与实际情况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因地制宜推进“四个一批”。

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梳理、分类推动帮扶产业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因地制宜研究提出“四个一批”推进路径。

1、巩固一批。对市场效益好、链条较完备且发展前景广的帮扶产业和项目,鼓励支持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精深加工,创响区域公用品牌,稳定并扩大市场规模,在更大范围内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巩固良好发展势头,促进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再提升。

2、升级一批。对资源有支撑、发展有基础、效益有待提升的帮扶产业和项目,支持补上技术、设施等短板,完善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支持农产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具备条件的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业、乡村服务业,加快强链补链延链,促进提档升级,形成全产业链发展态势,显著增强产业发展韧性。

3、盘活一批。对暂时经营困难但市场有潜力、前景看好的帮扶产业和项目,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精准实施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市场营销等帮扶措施,及时帮助纾解面临的困难,促进良性发展。对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重点采取租金减免、金融信贷等措施,支持纾困发展。对停产闲置的帮扶产业项目和就业帮扶车间,创新项目运营模式,探索委托经营、合作经营、资产资源整合等方式,促进资金有效利用、资产盘活增值、带农效益持续发挥。

4、调整一批。对确实难以为继、起不到带动作用且技术落后、市场前景不看好的帮扶产业和项目,深入开展评估论证,坚持依规合法、尊重农民意愿,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有序调整、销号退出。在科学评估当地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变化的基础上,重新规划发展市场前景好、群众意愿强的新产业。对帮扶产业项目退出后确需处置的资产,完善资产管理台账,涉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履行相应程序后规范处置,切实防止无序调整造成资产流失、资金浪费。

在工作推进中,针对已经形成的帮扶产业,从产业发展水平、经营管理状况、项目资产收益、联农带农效果、产业发展前景等维度进行评估,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全力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构建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同抓、各村抓落实” 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嘎查村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苏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定期对各嘎查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涵盖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工作成效等方面。对工作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强有力的监督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嘎查村要牢固树立 “一盘棋” 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涉及多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强化上下联动,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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