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6

 

一、制定依据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通辽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2025〕82号)要求制定。

二、目标任务

为持续提升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网上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对照权责清单公布的内容,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并按照事项实际业务情况,对事项进行业务办理项拆分

(二)全方位排查整改办事指南。各部门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具体要求》,登录本部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在事项平台模块全方位排查并整改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以外)投诉方式、咨询方式、网办地址、办理地址、乘车路线、审批结果样本、流程图、申请材料等办事指南内容,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涉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社保卡”等证件的与国家电子证照目录进行关联后,选择“已实现免证办”选项,实现更多事项“免证办”。

(三)持续梳理全程网办事项。各部门持续梳理动态更新全程网办事项清单,通过优化线上审批程序、证照证明电子化、部门间数据共享等多种方式,确保本部门“全程网办”事项比率提升至85%,并对可实现“全程网办”事项进行全流程办理测试,推动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

三、涉及范围

旗直各有关部门、驻奈中区市直相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

四、注意事项

(一)确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二)在办事指南整改过程中因置灰、提示“相关部门已配置该层级要素标准,如需修改请联系上级部门”等原因无法修改办事指南的,填写相关说明。行政许可系统上,对自治区级职能部门编制的事项实施规范等要素需要修改完善的,在“问题咨询”模块中直接向自治区级对口职能部门反映具体问题。后续各部门编制、变更事项办事指南时,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具体要求》完善办事指南。

 

 

解读机构: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解读人:任兆琳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2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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