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奈曼旗权责清单集中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4 浏览次数:12

 

一、制定背景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和《通辽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通辽市权责清单集中调整的通知》(〔2025〕122号)。

二、目标任务

结合2024年我旗机构改革实施情况、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等内容,做好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动态调整工作,确保各有关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完整、准确、规范、公开。

三、工作内容

(一)需在2023年权责清单基础上,结合各领域最新工作实际,全面、系统的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本部门最新版权责清单

(二)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规范化梳理,权责清单与许可清单事项名称不一致的,以许可清单为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没有但实际工作中仍在实施的事项(不是行政许可事项的主项或子项)也纳入权责清单,并在备注列标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没有但实际工作中仍在实施”。

(三)因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形需要删除行政权力事项或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原因,相关权责事项不再实施的,需要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四、涉及范围

旗直各有关部门、驻奈中区市直相关单位

五、注意事项

本次清单调整将在原有的10类行政权力基础上增加“行政备案”类事项。调整后共计11类行政权力。

确保填报的设定依据、责任事项依据和追责情形及依据等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内容准确无误、最新修订版,核查甄别已废止、修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内容。

 

解读机构: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

解读人:任兆琳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22599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