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奈曼旗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次数:8

为扎实落实就业促进行动,紧扣“稳就业、促创业、保民生”主线,以政策赋能、服务提质、兜底保障为抓手,聚焦群众所需、企业所盼,系统梳理整合全旗就业创业政策资源,精心编制了《2025年奈曼旗就业创业政策清单》,供广大企业、群众更便捷地了解政策、享受红利。如遇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17455

图片
(一)哪些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答: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向常住地的社区或苏木乡镇(街道)提交就业困难认定申请。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标准和期限?
答: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常住地社保最低缴费标准的2/3进行补贴(以2024年为例,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共计领取补贴10764元),如个人缴费额度低于常住地社保标准的,按个人实际缴费的2/3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三)如何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答:申请人员持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就业创业证》任选其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到社区或苏木乡镇(街道)申请。

 

公益性岗位

咨询电话:0475-4217455

图片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答: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牧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二)公益性岗位有哪些补贴?
答: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可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超出补贴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
答:公益性岗位安置和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安置期和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按程序二次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16978

图片
(一)哪些群体可以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答: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二)取得哪些证书可以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答: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可享受几次?
答: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或“信用支付”等办法,按照“谁垫付、谁申领”原则支付给企业、培训机构或个人。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
(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线上办理渠道: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服务大厅申领。
线下办理渠道:奈曼旗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16978

图片
(一)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之一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
 
(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可享受几次?
答: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技能提升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10020

图片
(一)什么人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答: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
答:1.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指定月数以上(按自治区下达文件执行),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2.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三)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答:初级(五级)证书为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为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为2000元。
 
(四)如何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答:1.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奈曼旗社会保险服务中心1号楼综柜16、17、18号进行申领;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或人社APP进行申领。

 

创业担保贷款

咨询电话:0475-4213463

图片
(一)创业担保贷款申领的群体有哪些?
答: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可以是创业个人,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和农村牧区自主创业的农牧民工。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个人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申请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哪些流程?
答: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向奈曼旗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中心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经办金融机构审核发放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的流程办理。
 
(四)创业担保贷款是否受地域限制?
答:对在自治区境内创业并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享受创业地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一次性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13463

图片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
(二)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
答:符合首次创业条件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
(四)如何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线上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线下通过奈曼旗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创业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16978

图片
(一)哪些人可以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答: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二)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创业意识培训(GYB)500元/人、创办企业培训(SYB)1200元/人、网络创业培训1600元/人。通过参加SYB和网络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补贴标准分别增加480元和640元。

 

失业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0475-4210020

图片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可以领取多长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含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待遇?
答:1.失业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失业证复印件到奈曼旗社会保险服务中心1号楼综柜16、17、18号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申领;
3.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专栏申请;
4.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失业保险待遇专栏申领;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申领。

 

一次性求职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13463

图片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答:1.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2.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二)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
答:每人1500元。
 
(三)如何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答:申请人可以通过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院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院校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后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至院校;由院校拨付补贴至个人账户。
十一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17455

图片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答:1.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2.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标准和期限?
答:1.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补贴中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如何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答:申请人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线下到奈曼旗就业服务中心2号楼316室申领。
十二
人才储备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15716
图片
(一)符合参加人才储备条件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及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人才储备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储备期2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补贴给个人。
(三)人才储备待遇如何?
答:储备期间享有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储备期满人员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可享受定向(专项)招录政策。自主创业的可优先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和孵化基地,享受相关的扶持创业政策。在自治区境内落实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按照规定计算工龄。
十三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咨询电话:0475-4215716
(一)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什么?
答: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指国家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每年选派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主要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
(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及服务期限?
答:一是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本年度区外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三是三年内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两年。
(三)“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待遇?
答: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36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一次性安家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四)“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享受以下政策:一是自治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定向考录。二是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三是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市、区)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接收单位,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四是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十四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
咨询电话:0475-4215716
图片
(一)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是什么?
答: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是指自治区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每年组织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到苏木乡镇(街道)基层单位从事就业、社会保险、劳动权益维护等民生工作。
(二)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招募对象及服务期限?
答:一是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本年度区外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三是三年内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两年。
(三)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服务期间待遇?
答: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36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一次性安家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四)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享受以下政策:一是自治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定向考录。二是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定向招聘。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三是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市、区)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接收单位,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十五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16978
(一)什么是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答: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是指企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转岗人员以及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的技能岗位人员(含在企业技能岗位工作、并在派遣服务期内的劳务派遣人员),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工为目标,校企联合组织开展的培训。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
答:按照初级工6000元/人/年、中级工7000元/人/年、高级工8000元/人/年的标准补贴给企业。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周期?
答: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专项职业能力类职业不超过1年。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学徒制培训,培训期限需在派遣合同服务期内。
十六
一次性扩岗补助
咨询电话:0475-4210020
图片
(一)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是个人还是企业?
答: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是企业。
(二)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须具备符合哪些条件?
答:企业招用2025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的青年,需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答:对具备第(二)项条件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十七
就业见习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15716
(一)什么是就业见习?
答: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本人意愿,组织其到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二)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三)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就业见习补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拨付给就业见习单位。月补贴标准为每人1589元,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月补贴标准提高至2270元。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出。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十八
企业吸纳新就业一次性补贴
咨询电话:0475-4229778
图片
(一)申请企业吸纳新就业一次性补贴的条件?
答:在我市范围内注册成立,吸纳新就业通辽籍劳动力,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企业。
(二)企业吸纳新就业一次性补贴的标准?
答:按吸纳符合条件人员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
十九
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
咨询电话:0475-4210020
(一)降低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是多少?
答: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低至1%执行,即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0.5%缴费。
(二)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执行期限?
答:按现行规定,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十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高校毕业生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咨询电话:0475-4213400
答:高校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在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会保险作限制。
二十一
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接收、转递服务
咨询电话:0475-4217275
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按照毕业生档案转递要求,将到我旗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我旗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就业后需办理调档转递业务的,需持调档函(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央企由单位开具,私企由所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具)原件或彩印件、本人身份证到档案保管处(地)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持调档函、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按调档函要求通过机要交通或EMS邮寄到相关单位。严禁个人自带和保管档案。从2023年起,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取消就业报到证的补办、改派手续。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