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见习单位:根据产业优势发挥和青年见习需求,由人社部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认定授牌一批青年见习单位。
2.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补贴标准
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100%。
申领流程
见习单位需提供:1.《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单位审批表》
2.《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
3.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复印件
4.单位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内蒙古自治区认定青年见习单位协议书》
见习人员需提交:1.《青年见习申请表》
2.《青年见习单位拟参加见习人员名单》
3.《青年见习协议书》
4.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或失业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受理部门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421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