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园区党字〔2015〕13号
关于成立奈曼旗鑫宸林木质发电有限公司
党支部的批复
奈曼旗鑫宸林木质发电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已收悉,经工业园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同意成立奈曼旗鑫宸林木质发电有限公司党支部。请你们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做好党组织组建等相关工作。
中共奈曼旗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