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涉水路面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1 浏览次数:40

奈汛办字〔2025〕2号

 

奈曼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涉水路面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春汛已至,老哈河、西辽河部分河段现已过水,为保障沿线群众通行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涉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涉水路面管理,特别是老哈河、西辽河沿岸苏木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加强河道及堤防巡查工作,密切巡查河道内洪水动态,如发生险工险段、洪水溢出主河槽以及河道垃圾和漂浮物造成的堵塞等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坚决防止涉水安全事故发生。各苏木乡镇及嘎查村要强化属地责任,密切关注气象及水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并及时将预警内容传达至沿岸村屯,并要求沿岸群众禁止在河道捕鱼、嬉水,禁止在行洪通道与道路交叉口通行。

二、压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各地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防护与日常管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排查辖区河道与道路交叉路口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每个路口2块),缺失的立即组织设立。危险较大的水路口,要成立由一名干部牵头的三人以上工作队,建立责任人微信群,所有紧急通知、气象预警预报直达责任人,及时沟通处置各类情况。行水时段,要安排专人值守,及时采取封路等措施,禁止车辆人员穿行水路面,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灾害防御责任机制、动员机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物资储备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有突发灾害能够第一时间果断处置及时报告,公安、交通部门全力配合,持续跟进后续进展,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奈曼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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