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应急字〔2025〕12号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奈曼旗工贸行业隐患大起底
集中攻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工贸企业:
现将《奈曼旗工贸行业隐患大起底集中攻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奈曼旗工贸行业隐患大起底集中攻势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区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工贸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冶金工贸领域安全监管,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区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应急字〔2025〕3号)、《通辽市工贸行业隐患大起底集中攻势专项行动方案》(通应急字〔2025〕5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隐患大起底集中攻势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综合整治事项
1.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使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金属冶炼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企业是否完成设计诊断和整改。各相关企业于2025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对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安全设计诊断和整改。
2.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重大事故隐患,其他工贸企业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一次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是否存在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查出后不按规定上报、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情形。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应急管理部10号令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情形等。
3.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创建并完善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已由应急管理部门定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体系运行管理。
4.外包外委单位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对外包外委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存在“一包了之”、“包而不管”问题;是否对外包外委单位入厂施工、作业等方案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是否对外来作业人员资质等进行严格审核;是否建立并落实对外包外委单位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机制;是否对外包外委厂内作业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等。
5.高危作业等重点环节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动火动电等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涉危险化学品作业等有关制度。动火作业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是否存在无隐患风险辨识、无审批、无证、无监护、无安全措施、无作业后复查等违规动火等。
6.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重点检查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培训教学管理组织实施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档案的规范完善情况和网络线上培训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抄袭、套用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的、培训教学组织管理弄虚作假的(如学员考勤签到替签、造假,无培训全程录像或培训录像不全、人数与培训计划不一致、人数明显不足等)、擅自压减培训学时和不按大纲规定组织授课的安全培训档案建立、保存和管理不规范甚至伪造培训档案的网络培训内容不符合大纲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事项
7.金属冶炼企业。以钢铁、铁合金、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为重点,紧盯高温熔融金属和煤气两大高危风险,围绕人员配备、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熔融金属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冶金炉体及深井铸造工艺的冷却水系统数据监测报警、铝液浇铸液位监测和紧急排放阀等安全装置、重要设施设备本体及安全附件检查与检测、煤气制备储存作业安全以及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等重点,推动金属冶炼企业加大对安全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彻底整治所属行业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8.粉尘涉爆企业。以金属、木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措施、粉尘清理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彻底整治相关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控爆方式,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规范除尘系统和作业场所粉尘清理、排放、收集、处置等工作。同时鼓励支持高风险、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实施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不断提高粉尘涉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
9.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以工贸行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和造纸、皮革加工、蔬菜腌制、食品轻工、纺织印染等企业为重点,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相关企业从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人员分类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志设置、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10.液氨制冷企业。以设计氨储量10吨及以上企业为重点,杜绝“人员较多生产场所使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独立操作间且操作间作业人数超9人”两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督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氨制冷企业落实登记建档、评估分级、上线监控、告知备案等规定,彻底整治速冻机物理隔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警示标志等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等问题,提升氨制冷机房氨泄漏报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冷库保温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请立即函告相关部门,坚决遏制工贸企业冷库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3月份至4月份)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相关负责人配合开展自查自纠,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岗位、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按时限要求逐项落实整改。
(二)旗级检查。(5月份至10月份)旗应急管理局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罚处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做好闭环管理。
(三)市级督查。市应急局将成立专项督查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企业自查及旗县市区相关工作的检查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迅速行动,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走过场。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检查,规范工贸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风险管控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责任不清、任务不明,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警示教育、通报、绩效考核等手段,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三)细化工作目标,提升本质安全
各企业要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企业特点,立即对本企业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进行再部署、再检查,查缺补漏,切实防止“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坚决防范和避免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