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安委办字〔2025〕1号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全旗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和内蒙古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盟市、旗县政府领导挂牌包保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实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逐矿逐库明确包保责任人,制定包保责任清单,落实包保措施,现对我旗1家地下矿山、1座尾矿库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进行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附件:1、2025年奈曼旗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清单。
2、2025年奈曼旗尾矿库地方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清单。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2025年奈曼旗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