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园区党字〔2013〕7号
关于同意成立中共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的批复
中共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党支部:
根据你公司拟成立中共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的申请,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同意你公司成立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书 记:刘国祥
副 书 记:黄丕稳
纪检委员:梁 柱
组织委员:潘 凯
宣传委员:朱风洋
中共奈曼旗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