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9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475-8833849、8910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833849
通讯地址: 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唐山神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干选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19号 |
2025年4月9日 |
2 |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霍林郭勒谌录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20号 |
2025年4月9日 |
3 |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霍林郭勒市星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21号 |
2025年4月9日 |
4 |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霍林郭勒天河嘉业水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22号 |
2025年4月9日 |
5 |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霍林郭勒天河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23号 |
2025年4月9日 |
6 |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信兴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炒灰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环审〔2025〕24号 |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