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16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6 浏览次数: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833849、8910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833849

通讯地址: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辽自主创新承接产业园集中式煤气供应站项目

通辽市科左后旗

通辽中玻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屿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科左后旗自主创新承接产业园,建设3座原煤储库、1座煤气站,建设8台两段式固定床节能造气炉(6用2备,直径5.8m),设计热煤气产能为117000m3/h,总投资12000.0万元。

  

1大气污染物:转运站筛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原煤卸料、堆存及中转过程粉尘经全封闭原煤储库降尘,储库内设置雾炮车,作业时作业区域雾炮车喷雾降尘处理后排放。煤仓粉尘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全封闭煤气站降尘。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物:本项目生产污水中煤气发生炉水封废水送至煤气发生炉还原层燃烧;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部分作为原煤储库抑尘用水、炉渣及除尘下灰拌湿用水使用,剩余部分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对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处理,可防止污水的下渗对当地的地下水产生污染。

3.固体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运站筛分除尘下灰、不合格原煤收集后作为原料外售于型煤生产企业等;废铁收集后固废暂存库暂存,外售至钢铁厂等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产生后厂区固废暂存库暂存,更换后厂家回收,厂区内不做暂存;煤气发生炉除尘下灰、炉渣,拌湿后煤渣库暂存,作为建材外售。

4.噪声:拟建工程从声源的控制以及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分别采取了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包括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按要求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局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2

通辽中玻新能源有限公司2400t/d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

  

通辽市科左后旗

通辽中玻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屿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科左后旗自主创新承接产业园,建设1条2400t/d光伏玻璃原片生产线,配套深加工生产线,产品包括光伏盖板玻璃(3.2mm)、光伏盖板玻璃(2.0mm)、光伏背板玻璃(2.0mm),总投资210000.0万元。

(一)废气:本项目各投料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原料称量、配料、碎玻璃及其他通风生产设施”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玻璃窑炉烟气经收集、处理,废气采用“消石灰干法脱硫+旋风除尘器+陶瓷纤维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工艺”治理技术,污染物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玻璃熔窑”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掰边生产线掰边粉尘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原料称量、配料、碎玻璃及其他通风生产设施”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落板粉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原料称量、配料、碎玻璃及其他通风生产设施”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无组织排放要求。

(二)废水:本项目深加工清洗废水主要包括磨边、倒角和预清洗废水,镀膜和烘干废水、打孔和清洗废水、钢化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到深加工清洗工序。软水制备排污水部分作为地面清洗用水使用,部分软水制备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对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处理,可防止污水的下渗对当地的地下水产生污染。

(三)固体废物: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除铁器收集的废铁主要成分为铁屑等,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库暂存,外售;筛分不合格石英砂产生量主要为粒径不符合要求的石英砂,一般固废暂存库暂存,作为建材外售;原料转运、存储除尘下灰,称量、中间料仓、混合除尘下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至配料仓;掰边,落板,碎玻璃上料、破碎、碎玻璃仓除尘下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至配料仓;烟气脱硫灰主要为烟气除尘灰、氢氧化钙、硫酸钙等,废灰仓贮存,作为建材外售;磨边、倒角和预清洗玻璃渣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至碎玻璃破碎系统;软水制备机械过滤杂质及废反渗透膜主要为杂质及废反渗透膜,一般固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光伏发电报废晶体硅光伏组件主要为单晶硅片,属于一般固废,报废后厂家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进行回收或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四)噪声:拟建工程从声源的控制以及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分别采取了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包括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按要求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局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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