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1 浏览次数: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833849、8910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833849

通讯地址: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龙马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危废转存库项目

通辽市科尔沁区

内蒙古龙马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内蒙古佳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内蒙古龙马风能装备有限公司现有库房建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库(2592m2,共6间,每间432m2),每个危废暂存间内各危险废物之间进行分区存放,每间均配套建设导流槽、收集池(每间配有1座1.5m3收集池,共6座,共计9m3),危废暂存间地面、导流槽及收集池均采取防渗措施,年周转漆渣77.6t、废过滤棉467t、废活性炭31.3t、废油漆桶152.4t、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4t、废抹布14.7t、废乳化液6t、废油泥4.5t、废催化剂1160t、废包装桶483.2t、剩余的已固化腻子复合料和剩余的已固化涂料复合料等5t、废毛辊8t、未固化的树脂和胶黏剂30t、废胶衣2.5t、辊涂房废气处理装置废滤芯3t。

1.废气: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采用“微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3套)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方式,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劳动定员。

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项目在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满足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废抹布暂存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废活性炭暂存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收集的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抹布、废乳化液、废油泥、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剩余的已固化腻子复合料和剩余的已固化涂料复合料等、废毛辊、未固化的树脂和胶黏剂、废胶衣、辊涂房废气处理装置废滤芯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奈曼旗锦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新增50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拉丝纺纱生产线扩建项目

通辽市奈曼旗

奈曼旗锦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通辽市纳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内蒙古腾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现有标准化厂房改造成1座大修渣危险废物暂存库(4425m2)和破碎生产车间(1876m2),新建一座废油桶危险废物暂存库(187m2),年周转大修渣50000t、废油桶100t,破碎车间工程主要是将原阴极处理车间破碎生产线废弃不再使用,更新破碎设备迁至本车间,除尘设施及排气筒依托原有,年破碎能力不变

1.废气:拉丝过程、涂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光氧处理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 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要求。无组织满足无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纯水机排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奈曼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奈曼旗新城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项目在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满足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浸润剂废包装桶由原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废润滑油)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浸润剂沉淀池废渣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废灯管原厂家维护保养时更换并回收处理;废渣(下脚料与废丝)等废边角料,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可回收利用厂家;纯水机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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