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833849、8910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833849
通讯地址: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中晖药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土霉素碱建设项目 |
通辽市开鲁县 |
内蒙古中晖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利永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内蒙古中晖药业有限公司西侧新征的规划用地内建设,主要建设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动力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综合办公楼等,同时新建一座3000m³/d的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全厂生产和生活废水。原有500m³/d的污水处理站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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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物:发酵废气经旋风分离+冷凝+二级碱洗+除湿”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废气、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7m高排气筒排放;脱色、酸化、净化、稀释、压滤废气通过碱液喷淋+27m高排气筒排放;结晶、分离废气通过水吸收+27m高排气筒排放;罐区废气通过碱吸收、氨通过水吸收后通过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通过一级碱+一级水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无组织排放要求。 2.水污染物: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废水、制纯水系统排污水、设备冲洗废水、尾气处理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本次拟建项目土霉素碱生产线高浓废水(树脂再生废水、结晶分离废水)经收集池3收集后,通过“混凝沉淀池+高浓调节池+前端芬顿氧化+中和沉淀池”预处理、现有工程强力霉素含氟废水经过除氟池预处理后与本次拟建项目和现有工程其他生产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共同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在经综合污水处理工艺“水解酸化+沉淀池+EGSB反应器+两级A/0+二沉池+后端芬顿+中和沉淀池”处理。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排至开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东区),不直接排到外环境。 3.固体废物:配料工段除尘灰回收利用;菌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干燥工段除尘灰主要为土霉素碱产品,回收利用;废弃的包装材料在原料库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站COD、氨氮、PH在线设备运营及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化验室废液,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树脂再生产生的废树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沼气脱硫过程产生的废脱硫剂送至一般固废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拟建项目通过实施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治理措施后,各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限值要求,项目生产对厂区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