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对拟变更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名 称:奈曼旗东明镇南塔村卫生室1
二、类 别:村卫生室
三、法定代表人:于凤明
四、主要负责人:于凤明
五、所有制形式:全民
六、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七、床 位(牙椅): 0张(0)张
八、选 址:奈曼旗东明镇南塔村
九、服务对象:内部
十、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股室: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审批股,联系电话:0475-4213776
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