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政字〔2025〕16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镇街道办事处,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奈曼旗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的通知》(水资管〔2024〕34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9号)》精神,为加强全旗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生态修复,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量水而行”长效机制,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和有效改善,结合通辽市水务局《关于制定超采治理方案的通知》(通水字〔2024〕225号)要求及全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以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为基础,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通过控采限量、节水工程、调整结构、退减灌溉、收缴水费等措施,全面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有效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治理,协同推进原则。以农业灌溉用水为重点,充分挖掘农业节水潜力,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等手段,确保完成超采区治理目标。
(二)坚持统筹兼顾,总量控制原则。综合考虑区域用水需求及水资源承载能力,统筹地表与地下水资源,在用水定额管理的基础上,优化配置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按照行政区划确定治理目标,实行政府属地负责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共治格局。
(四)坚持多措并举,加强管护原则。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以地下水取水工程集中区域治理为重点,综合施策,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动态管理,确保治理成果长期稳定。
三、实施范围
按照《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的通知》要求,全旗划定地下水超采区2处,超采区总面积2768平方公里,超采量18369万立方米。第1处超采区四至为:北至奈曼旗与开鲁县旗县界、南至大沁他拉镇昂乃村、西至孟克河、东至教来河,面积1705平方公里,超采水量9818万立方米;第2处超采区四至为:北至教来河、南至教来河与大凌河分水岭、西至赤峰市与通辽市盟市界、东至奈曼旗与库伦旗旗县界,面积1063平方公里,超采水量8551万立方米。
四、目标任务
通过压减超采区农业灌溉用水量、健全完善节水机制、外调置换水源涵养、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到2030年底,压减地下水用水量18369万立方米。
一是2023年、2024年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59万亩,已压减超采区地下水灌溉用水量2070万立方米。
二是2025—2026年,通过高标准农田、玉米单产提升、节水农业等项目建设,采取主河槽“清槽行动”、林草图斑整改、外调水源等措施,压减超采地下水采水量5500万立方米,超采区地下水水位下降逐渐减缓,超采区面积得到有效控制。其中,2025年计划压减超采区农业灌溉用水量2900万立方米以上。
三是2027—2028年,主要通过节水改造、地力提升工程、水源置换、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等措施,压减超采区地下水采水量5500万立方米,超采区地下水水位有所回升,超采区面积逐步缩小,超采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四是2029—2030年,主要通过农田水利工程、水源置换、优化和高效落实节水管理体制机制等措施,压减超采区地下水采水量5300万立方米,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全面恢复,超采区地下水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发展。
五、主要措施
(一)通过压减取用水量治理一批
1.实施高效节水工程。依托高标准农田、玉米单产提升、节水农业等项目建设,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大力发展微灌、滴灌输水灌溉,提高单井井控面积,降低亩均取用水量,有效实现压减取用地下水。2025年,实施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36万亩、玉米单产提升项目30万亩,压减农业灌溉用水约2920万立方米以上。其中,可压减超采区农业灌溉用水量12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旗农科局、水务局、各苏木乡镇场)
2.统筹推进农技节水。实施以土壤改良技术、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为主的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广抗旱品种、测墒灌溉、保水剂应用等农艺节水技术,通过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发展高耗水作物,推进适水种植和量水生产,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深入实施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耕地轮作等项目,有效降低土壤水分蒸发量、增加土壤蓄水量,提高水分利用效率。大力推广浅埋滴灌技术,整合资金落实补贴政策,有效压减农业灌溉用水量。(责任单位:旗农科局、水务局、各苏木乡镇场)
3.压减部分农灌井节水。采取整治林草地违规取用地下水、河道边界线划定、“清槽行动”等措施,清理河道、水库库区及林草地内不合规农灌井。2025年退减灌溉面积1.71万亩,节水420万立方米。其中,可压减超采区农业灌溉用水量2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旗林草局、水务局、各苏木乡镇场)
4.封存部分农灌井节水。在充分考虑地下水保护、应急与战略备用、特殊需求等情况下,对超采区域内成井条件好、出水稳定、水质达标的地下水取水井进行封存,作为干旱年份应急备用水源。(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各苏木乡镇场)
(二)通过节水体制机制管控一批
5.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运用市级农业用水监管平台,对机电井实行台帐式管理。将用水指标分解到嘎查村、到井控地块、到责任人、到种植户,形成以嘎查村为单位的农灌井现状图368张,纳入监管平台管控。按照“定额用水、以电折水、以电管水、超用加价”原则,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促进农业节约用水。2025年,压减超采区农业灌溉用水量15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农科局、财政局、供电公司、各苏木乡镇场)
6.积极开展农业节水试验示范。在山区、沙区、平原区建设试验点4处,围绕农业节水改造、不同灌溉模式、不同土壤类型、不同亩均种植株数、不同种植作物等5个方面进行对比试验,打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点2处,在高标准农田、在线计量、智慧水务、网格化管理、对比分析灌溉用水、政策法规宣传、超定额用水预警、节水补贴等8个方面开展试验示范,探索农业灌溉用水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农科局、各苏木乡镇场)
7.全面落实用水水价政策。建立农业水价智慧管理平台,采取先交费后用水方式,试点先行,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措施。从严控制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严格执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和工业用水差别价格政策,推动用水户使用节水器具,增强节水意识。(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农科局、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城乡给排水公司)
8.积极探索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取用水、用电许可、取用水跟踪关停等工作机制,严控非农田取用地下水许可。将用水总量逐级分解落实到不同行政区域和用水户,做到用水户水权明晰。坚持试点示范原则,引导农业用水户将水权额度内节余水量进行水权转让,高效利用地下水资源。(责任单位:旗水务局、政数局、供电公司、各苏木乡镇场)
9.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强化地下水资源管理,重点抓好严禁超管控指标用水和新增农业灌溉面积等工作。除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通过水权转让取得水指标等特殊情形外,提级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同时,严格新增用水项目许可审批,逐步控制和压减地下水取用总量。(责任单位:旗水务局、政数局、供电公司、各苏木乡镇场)
10.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取水许可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超批复超计划取水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农灌机电井管控,严厉打击非法打井灌溉行为。强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监管,每年对公共供水管网内洗浴、洗车、餐饮、社区、绿化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责任单位:旗水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给排水公司、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三)通过外调置换水源涵养一批
11.加快推进外调水源工程建设。配合完成内蒙古供水通辽支线工程(奈曼段),每年可为奈曼旗供水3802万立方米。通过外调水源,加快推进工业用水水源置换,等量管控关闭企业自备井,压减城镇生活和工业地下水开采量。同时,调入水量在满足工业和城镇供水的前提下,剩余水量为舍力虎水库进行生态补水,回补地下水。(责任单位: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旗水务局、住建局、工信局、相关苏木乡镇场)
12.加大西辽河向水库补水力度。深入落实西辽河常年过水各项工作举措,积极推动西辽河向孟家段水库每年生态补水,有效改善水库周边生态环境,促进水生态系统恢复和健康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旗水务局、相关苏木乡镇场)
13.稳步推动优化利用地表水。统筹节水资金支持,建设小塘坝、小水库、集雨方塘、截潜流等设施,优化提升地表水和雨水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留住“天上水”、用好“地表水”,补给农业灌溉用水。(责任单位:旗水务局、相关苏木乡镇场)
14.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效率。逐步扩大城镇污水收集范围,做到应收尽收。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效率。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水务局、工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给排水公司、相关苏木乡镇场街道)
(四)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保障一批
15.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加大超采区农村饮水安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力度。探索“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建立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和保护投入机制。(责任单位:旗水务局、财政局、各苏木乡镇场)
16.完善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按照“应装尽装、应测尽测”原则,2025年实现工业、生活、服务业取水计量“全覆盖”。井灌区全面实行“以电折水”计量,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机电井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实现实时监测管理。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农田机电井,逐步实现水量计量设施安装“全覆盖”,确保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计量、有效压减。(责任单位:旗水务局、农科局、工信局、供电公司、各苏木乡镇场)
17.提升基础设施节水降损。建设改造给排水管网,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大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比重,有效回补涵养地下水资源。(责任单位:旗水务局、住建局、城乡给排水公司、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由旗政府统筹安排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苏木乡镇场街道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组织旗水务、农科、工信、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和实质性进展。
(二)持续加大投入。探索“以奖代补”等投入机制,对完成超采治理计划的给予一定奖励,弥补因地下水压采给群众带来的经济损失。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对影响压采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科学选定试点嘎查村,逐步积累经验,为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三)加强督促指导。旗直各相关部门定期深入各苏木乡镇场街道督查指导超采区治理工作,采取试验对比、现场观摩、工作交流等多种形式,交流先进经验和做法,协同攻克难题,以高效有力的举措,推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加速、提质,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实落地。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教育载体,宣传依法用水及超量开采地下水危害,普及节水法律法规,传播节水理念知识,强化公众惜水护水意识。深入开展节水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提升群众知晓率和覆盖面,提高群众参与节水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