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比选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次数:0

奈曼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比选

招标代理服务机公告

 

奈曼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参加比选,为奈曼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提供专业的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1、项目名称和投资规模:奈曼旗2025年提前批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路灯路肩和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

2、此次比选确定1招标代理机构如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小于3家,此次比选无效

3、代理服务内容及期限:

1)代理服务内容:项目新建太阳能路灯1250盏,路肩8877平方米,文化广场2242平方米,砌筑矮墙5.55平方米。承担本项目的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会同委托人组织开标预备会,开评标会,代表委托人选派1至2名项目评标专家,协助委托人评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编制评标报告,整理招标工作总结资料等。

2)代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3个月

4、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参加比选的投标机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招标代理能力,财务健全,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2. 参加比选单位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有招标代理服务相关经验

3. 具备在人员、资金、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工作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重大廉洁诚信问题。

6. 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申请资料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5410下午1700,地点为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生态大街党政综合大楼五楼511室。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出行业收费标准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公司承担。

2.异议受理处置方式:投标人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收到后及时答复。

3.比选结果公示渠道:奈曼旗发改委公众号。

五、联系方式

     人:文国辉

       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生态大街党政综合大楼五楼511室

       编:028300        

       话:15848652001   

电子邮件:nmqfgw@163.com            

附件:《奈曼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文件》

202542

 

奈曼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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