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健康---公告丨通辽市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调整公告
为方便参保群众办理异地就医使用医保结算,我市开通了线上和线下多种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渠道:可通过内蒙古医保 APP、内蒙古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等平台上传备案材料或补齐备案材料。
线下办理渠道:参保人员可前往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或补齐备案材料。
(此项业务为我市通办业务,各旗县市区医保经办窗口均可办理)
异地就医备案分为长期备案和临时备案,长期异地备案有效期在一年以上,临时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长期异地备案又根据不同情况,分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三类,具体办理备案手续如下: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驻的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2024年11月1日前通过承诺书办理“跨省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的参保人,请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的过渡期内,补齐所需材料。过渡期满后,若未能补齐备案材料,原备案将失效。
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例,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演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