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奈曼旗人才储备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21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要求,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经过实践锻炼的管理、研发和生产技能人才,为我旗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现就征集储备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储备单位条件

储备单位为奈曼旗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基层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各类经营证照齐全完备;

(二)具有固定生产、办公场地和经营项目;

(三)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四)目前经营运转状况良好;

(五)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六)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二、储备对象及期限

招募对象主要是: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学习成绩合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目前已在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中(含自治区公益性岗位项目)的服务人员或中途离岗的人员及服务期满人员均不在招募范围内。储备期限两年。

三、待遇及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享有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政府对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鼓励储备单位为储备人员办理商业保险。

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储备单位新招聘人员应优先从储备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储备人员中录用。

(二)储备期满考核合格领取证书人员,可享受自治区最新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期满扶持政策。

(三)对自主创业的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纳入大学生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提交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照相关材料复印件。填写《2025年储备企业审批表》(附件1)和《2025年储备企业岗位需求表》(附件2)。经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确定为储备单位,并报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其他事宜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4月18日。

报名地点: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2号楼208室)

联系电话:0475-4215716

联 系 人:唐海丽 吴雪 吴新然

附件: 1.《2025年储备单位审批表》2.《2025年储备单位岗位需求表》附件.docx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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