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对拟变更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设置人(单位):赵秀
二、类别:村卫生室
三、名称:奈曼旗苇莲苏乡苇莲苏村卫生室
四、选址:奈曼旗苇莲苏乡苇莲苏村
五、床 位: 0张
六、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七、服务对象:内部
八、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九、投资总额:10万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股室: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审批股,联系电话:0475-4213776
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