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旗苇莲苏乡苇莲苏村卫生室增设中医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4 浏览次数:30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对拟变更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设置人(单位):赵秀

二、类别:村卫生室

三、名称:奈曼旗苇莲苏乡苇莲苏村卫生室

四、选址:奈曼旗苇莲苏乡苇莲苏村

五、床 : 0张

六、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七、服务对象:内部

八、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九、投资总额:10万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股室: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审批股,联系电话:0475-4213776

 

 

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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