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书

发布日期:2025-02-20 浏览次数:26

补偿协议书

治安镇百家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订立协议双方:

治安镇百家村村民               以下简称乙方

奈曼旗政府为排洪需求,拓宽河道,于20227月拓宽河渠,占用乙方二轮承包土地,镇政府责成甲方予以乙方补偿,有地补地,无地可以协商现金补偿,因甲方未有土地补偿,经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决定甲方给予乙方现金补偿,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补偿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6930日止。

2、开渠占用耕地面积:     亩;补偿600/.年;年补偿金额人民币(大写):                 ¥

3、甲方于每年的1230日结清当年的赔偿金。

4、自2027年起甲方补偿乙方开渠实际所占耕地,如甲方耕地富余,可适当予以增加补偿。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间,除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和解除协议。

6、协议期间,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赔偿对方补偿费用1倍的违约金。

7、本协议一式三份,镇政府、甲乙双方各一份。

协议双方签字: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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