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石小龙同志、高扬同志为 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9 浏览次数:72

关于确定石小龙同志、高扬同志为

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将石小龙同志,高扬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石小龙,男,满族,大专文化,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八仙筒镇芒石嘎查人,2001216日出生,2020101日参加工作,现在八仙筒镇芒石嘎查务农。2024730日提出入党申请,入党介绍人王永、刘伟新。

高扬,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八仙筒镇芒石嘎查人,2000928日出生,2023101日参加工作,现在八仙筒镇芒石嘎查务农。2024730日提出入党申请,入党介绍人王永、高立新。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委员会2025211日讨论同意,2025211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时间为2025212日至218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13948138854

 

 

 

        中共八仙筒镇芒石嘎查支部委员会

               2025211

 

 

信息来源:八仙筒镇芒石嘎查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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