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旗民政工作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截止目前,全旗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497户36858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7766.4万元;完成122户人户分离低保家庭申请审批。全年累计完成8642人脱贫人口、三类重点监测对象兜底保障,其中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555人,享受渐退期70人,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施保270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信访反映问题及时核实处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逢救必核”工作理念,全面加强与房产、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着力解决本级实时信息共享部门偏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能力,截至目前,通过核对累计清退不符合低保对象3940人。深入开展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有针对性的对7类重点群体进行走访摸排,实现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目标。
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2593.78万元,受助困难群众2028人;完成186户192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申请审批及68户新纳入人员抽查复核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纳尽纳。深入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工作,对有意愿集中供养的分散人员,以就近安置原则无条件安排集中供养,截止目前,已完成17名老人办理集中供养手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5031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41.49万元;同时,下拨苏木乡镇(场、街道)44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及备用金用于缓解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全旗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创新活动载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弱势群体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扎实做好“三民”“精减退职”人员救助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全面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健全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年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及助学金1881.2万元,惠及群众17552人。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公共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截止目前,我旗共有养老服务机构6所,共有床位645张,入住人数321人,入住率49.8%。加快推进“养老+家政”示范项目融合发展,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选址工作。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资源,完成4个苏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个苏木乡镇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100个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及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功能拓展提升项目;同时2个老年食堂(老年人助餐点)、2个“养老+家政”服务网点的新建改建工作也已完成。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支持引导专业学校办好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扩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规模,积极组织养老机构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并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150人次以上。着力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全面对接通辽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畅通系统内居家养老、家庭医生、家政服务、助餐外卖、康复护理、适老化改造等服务,实现一体融合、线上线下对接。截止目前,已录入老年人信息8万条,完成全部老年人信息归档任务。积极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及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申报,并对60周岁以上的通辽籍老年人开展无清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强化老年人健康保障,着力从饮食、起居、医疗等方面入手,通过定期组织健康体检、举办文化娱乐活动等,老人们的身心健康得到了有效保障。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方式,切实保障在院老人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在院老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推动社会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事业,通过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公益捐赠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关注养老服务事业,全旗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完成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最美儿童督导员”、“最美儿童主任”评选上报工作。积极开展“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困难群众关爱帮扶行动及“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暑期关爱活动,关爱“一老一小”,同时做好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照料状况评估工作,并加强中高风险儿童关爱保护。积极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帮助更多困境儿童摆脱疾苦、恢复健康。组织开展全旗儿童主任业务培训会议,充分发挥基层儿童主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之家”等关爱服务场所作用,用情用力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质效。
积极推进慈善组织参加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试点项目工作,今年8月份全市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在我旗召开。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结合现阶段及民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奈曼旗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奈曼旗第一敬老院新建项目及前期手续申报工作。
(三)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为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切实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804.63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46万余人。全面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应享未享人员比对及疑点数据核查工作,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实现救助申请人与救助部门、申请诉求和办理结果的高效对接。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15人。
着力推进殡葬改革,扎实开展“三沿七区”范围内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殡仪馆规范化管理,安全有序完成清明节祭扫。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全面开展对全旗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期间共消除安全隐患4处,责令整改价格公示13家。全面推行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财政买单政策,对选择树葬、鲜花葬、草坪葬、海葬、湖葬、河葬等文明、环保、低碳方式处理骨灰或不保留骨灰等群众,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00元,2024年我旗已有文明节俭生态安葬34例,发放生态葬奖励补助金3.4万元。以“惠民、生态、绿色、文明”殡葬为主题,通过殡葬服务站、手机短信、电子屏幕、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期间共印发宣传单2万余份,悬挂条幅200余条、张贴制式标语800条,解答人民群众咨询600余次。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通过印发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及调度会方式,针对殡葬服务中收费不透明、收受红包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公墓销售墓穴、殡仪馆提供殡仪服务等各个环节开展自查自纠,殡葬服务环境不断净化。
统筹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1580对,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460对,正式办理离婚手续660对,补发婚姻登记证690对,查阅和出具婚姻档案1200余份,整理和完善档案2930份,免费发放婚姻宣传册2000本。积极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加强婚俗宣传,倡导和谐婚姻,开展婚姻登记颁证仪式,为500对新人进行了免费颁证,受理婚姻咨询辅导1550人次,挽救修复婚姻340对。
积极开展全旗各级边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截止目前,共调处边界纠纷案件15宗,实地踏勘认界17次,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纠纷,促进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总体要求,有序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对城区主要街路设置二维码街路牌,现已设置街路牌181个,配套智慧城市平台及成果转化其他软件平台正在建设中;同时对国家地名数据库中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名称修改审核373条。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在互联网地图上修改不标准地名、地理位置不清、错误地名类别和录入兴趣点等地名共513条,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加坚定。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机制,期间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讲授专题党课2次。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年初以来,共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研讨5次,科级干部讲党课2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包联村宣传惠民政策和“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家庭和老党员,为并他们送去慰问金和米面油等生活物资,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1个,制定防控措施31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期间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涉网络意识形态内容学习2次,开展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1次。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同时加大民族政策宣传,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或理顺;二是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外部活力有待于进一步激发;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有效供给、养老护理人才严重不足,养老服务资源缺乏;四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部分干部职工本领恐慌、工作作风不硬,站位不高、眼界不宽、观念落后。这些困难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改进和提高。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责,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在保持近年来困难群众保障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2025年要重点抓好三件事。一要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补贴资金按时发放。民政各项救助补贴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能否按时足额发放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辽市人民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列为对旗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二要全面推进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稳定持续,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全力保障好农村牧区低收入边缘人口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权下放监管制度,着力加强对全旗各苏木乡镇(场)低保对象的备案管理。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依托苏木乡镇社工站、村级组织和社会救助协理员,在防致贫返贫方面对重点对象进行分类帮扶。三要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抽查检查工作。以提升特困人员供养率为目标,积极开展特困供养入户调查及宣传工作,着力解决特困人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先行救助档案规范、大额救助审批等工作,同时制定出台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为全面织密扎牢兜底保障网夯实基础。
(二)聚焦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全力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做好床位补贴申报、养老机构备案管理、等级评定等工作。2025年拟申请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6万元,建设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个、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6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功能拓展提升1个。坚持抓好“一老一小”等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力度和困境儿童帮扶工作。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动发现机制。2025年计划投入35万元,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服务项目,助力保障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紧密关注国家、省、市级产业政策,以及重大战略机遇,确保项目申报方向与国家政策导向一致。积极推进慈善组织参与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试点项目,大力培育发展扶老助残、恤病救孤、助学助医等领域的慈善组织,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现代慈善组织发展格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发展银发经济的号召,制定具体方案,明确银发经济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产品和服务,如健康食品、康复辅具、智慧养老设备等。推动银发旅游、银发教育、银发文化等产业的发展,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努力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社会事务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向关,要持续加强服务供给,尽快补齐工作短板,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向往。一是全面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精准落实“福康”“助康”工程,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工作。二是着力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宣传和部门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寻亲、落户安置等工作的服务水平和效率。全力做好托养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安全、服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街面日常巡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无长时间滞留。三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开展好婚姻家庭辅导,传播健康婚姻知识,弘扬家庭美德,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婚姻关系。四是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积极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稳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大力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开展城区门牌号信息采集录入及地名触摸屏设置,并对城区主要街路设置地名指示标志。继续巩固地名普查成果,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五是强力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以杜绝土葬为重点,扎实推进殡葬惠民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丧葬、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丧葬观。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相关工作,2025年计划投资2.22亿元,建设乡镇中心公益性墓地4处、嘎查村级公益性墓地10-20处、青龙山殡仪馆,力争在新的年度全旗殡葬事业公益性得以凸显。
(四)聚焦夯实养老服务事业基础,注重统筹安全与发展。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统筹做好全旗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及日常工作管理,通过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运用集中宣讲、新媒体平台、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作出整改,不断筑牢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防线。同时,健全完善敬老院服务体系,从老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提供更加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以提升敬老院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为根本,通过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共同推动敬老院事业发展。
(五)聚焦夯实党建引领,助推民政事业提质增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民政和民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地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能力和水平,以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扎实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正确处理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坚持把党建工作和民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实现党建工作和民政工作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