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工作总结
(一)2024年全旗信访总量
1.四级走访情况
2024年1-12月,全旗走访总量159批次633人次,同比批次下降8.09%,人次下降0.16%。进京走访18批次22人次,同比批次下降75.34%,人次下降70.67%;赴区走访10批18人次,同比批次上升42.86%,人次上升63.64%;到市走访5批次9人次,同比批次下降28.57%,人次下降35.71%;来旗走访126批584人次,同比批次上升46.51%,人次上升9.36%。
2.网上信访情况
2024年1-12月,在自治区网上信访智能辅助系统内录入案件570件,其中来信232件,网上投诉237件,领导信箱39件,来访46件,微信公众号12件,人民建议征集1件,网上建议1件,手机App2件。
(二)2024年度主要工作
1.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通过旗委常委会会议、旗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信访法治化专题学习2次,组织开展信访工作培训班3期、培训旗直部门和苏木乡镇场街道信访业务骨干268人,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进党校、进课堂。我局严格按照信访法治化要求开展工作:一是推进预防法治化。切实落实源头治理责任,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单位职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代办制;做好对信访群众的普法宣传,印制《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手册,设立《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栏,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进乡村、社区活动,到乡村、社区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现场接受咨询、解答群众关切问题,在“奈曼信访”官方公众号以图解、文字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5次;统一制作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张贴在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及有关旗直部门信访接待场所显著位置。年初以来,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日安排202次,出席202人次,出席率100 %,接待来访群众 30批次 245人次,及时发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防止矛盾激化、信访上行。二是推进受理法治化,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工作中做到“四个讲清楚”,按照中央文件要求,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健全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和办理时限。旗信访局针对2024年1月1日至8月1日的360件信访案件开展评查,评查出受理办理不规范案件24件,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建立“信访智慧库”,提升信访干部专业化水平,为信访事项处理提供法律支撑、智慧支撑。三是推进办理法治化,依法按程序及时处理。督促职能部门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依法按程序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四是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加强对受理、办理、引发信访问题责任的追究。五是深入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自觉摒弃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行为,年初以来共打击处理8起12人次,行政拘留12人。
2.推行信访代办制,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全旗信访代办点共423个,代办员共804人,截至目前,通过代办制共代办信访事项420件,已全部化解。通过信访代办,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规范了信访秩序,稳定了信访形势,促进了社会和谐,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自2024年5月至8月,11名骨干业务人员,在专项行动督查、网上投诉、群众来访、进京驻访、三率工作、复查听证、领导接访等重点业务岗位,进行多岗位业务轮换。通过多岗位业务轮换,进一步提升了信访干部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矛盾化解能力、思想疏导能力、沟通交流能力、预警研判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多元协调能力,全局干部的专业知识面得到新的拓展,对岗位需求更加适应,对本职工作更加娴熟,履职尽责能力明显提升,有效增强了各科室相互补位,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充分实现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整体格局。
4.坚持党建引领,打造“法治信访促稳定 信畅访和石榴红”民族团结进步品牌。
奈曼旗信访局党支部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共集中学习12次。并且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模式,在“信畅访和”党建品牌的基础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压实包案责任、整合部门资源、建强专业队伍,促进民族团结,精心打造“法治信访促稳定 信畅访和石榴红”品牌,推动“党建+信访+民族团结进步”深度融合,进一步鼓足必胜信心,坚定改革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难题攻坚,扎实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5.信访听证工作成为源头治理主渠道。
2024年旗信访局继续将开展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作为一项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有效解决信访矛盾纠纷中积极推行信访听证制度。截止目前共收到复查申请42件,累计召开信访听证会6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保障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合理合法结果。
一是推进预防法治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要到位。注重前端、狠抓预防,是有效防范信访矛盾产生和激化、累积的有力举措,也是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基础。着力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破解乡镇(街道)信访工作力量薄弱的难题,切实为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推进受理法治化,信访事项转办督办要到位。坚持准确登记,做到“底数清晰”。熟悉路径指引,做到“心里清楚”。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认真审核、准确分类、严格把关。把事项层级区分清楚、把问题性质区分清楚、把是否受理区分清楚,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送,让各类信访事项依法有序运转。依法精准转送,做到“办得规范”。对适用信访程序处理的事项,督促有权处理机关严格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受理办理,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说得明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信访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让群众知道自己的信访事项通过哪个途径、依据什么法律规定、按照什么程序去反映和解决,明白找谁办、怎么办。三是推进办理法治化,信访事项依法按时处理要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清信访事项性质,对意见建议类事项,认真研究论证,存在合理性可行性的及时予以回复;对申诉求决类事项,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导入不同途径按规定、按程序、按时限进行办理。对重点领域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突出的情况,要加强研究,从政策法规层面拿出对策,推动批量化解。依法做好督查督办。对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程序不规范、超期办理、实体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加大督办力度,确保程序规范、实体到位、事心双解。严格信访事项复查复核。进一步完善复查复核程序,细化操作规程,督促复查复核机关切实做好依法纠错、释法明理、推动化解等工作。四是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对失职渎职问题要问责到位。把明责、尽责、追责贯穿信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树立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正确导向。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作用,对在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提请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用好问责“利剑”,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要盯住不放、严肃处理,必要时进行通报和曝光。五是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对信访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到位。严格信访工作纪律,提高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正常信访权利,避免因方法不当而引发或激化矛盾。加强沟通协调,对于极少数人在信访活动中或以信访为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对接,协调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做好现场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树立维护信访秩序的鲜明导向。强化法治宣传,推动《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讲进乡村进社区,在办信、接访过程中做好对信访群众的普法宣传。
(二)把握突出问题,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上升为将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推移的重要举措。动员全旗上下继续强化源头预防,做到定期排查、随时化解,坚持早发现、早处理,牢牢把握住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三)完善接访机制,开展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工作。
全旗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已经做到了常态化、规范化和机制化,解决了大量信访问题。继续发挥领导约访机制的优越性,着重解决一些难点热点的信访突出问题,在全旗层面上有所突破。全局将带动信访干部更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着感情和责任接待来访群众,把群众反映问题的来龙去脉搞清楚,把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搞明白,把问题的症结搞准确,让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真正得到妥善解决。
(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加大信访代办力度。
推动信访接待下基层,从“声边”到“身边”,变“坐诊”为“出诊”,察民情、解民意、化民忧,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主动把问题消弭在萌芽状态,建立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使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全域覆盖、全程服务、全速办结”的帮办代办服务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