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安排
2024年,奈曼旗供销社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社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奈曼旗2024年农村工作安排,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以提升基层组织服务实力,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农村牧区流通网络等重点工作,基本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1、完成召开供销社第九次社员代表大会前期筹备工作。旗供销社第九次代表大会前期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各类代表人选初步推荐、召开大会工作方案、大会工作报告、选举工作办法草案、联合社《章程》修改草案等重要文件起草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旗委相关部门批准后,年底前召开大会。
2、完成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社改革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9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4〕32号)要求,我社对全旗各苏木乡镇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并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学习考察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24年—2027年奈曼旗供销社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和农资网络体系建设规划》,做出了利用三年时间组建旗县级为农牧服务中心1个,乡镇级为农牧服务中心3个,改造提升4个经营农资的基层供销社的总体规划。
(二)加强基层组织为农服务质量
1、基层社改造提升进展顺利,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今年,朝古台、大镇、沙日浩来、清河和青龙山等5个基层社投入自筹资金220万元,扩大营业大厅1200平米,新建物资储备库房1300平米。其中,朝古台基层社投入120万元,扩建营业厅1000平米;大沁他拉基层社投入50万元,新建配送物资储备库800平米;沙日浩来基层社投入15万元,新建农资储备库500平米;清河层社投入20万元,新建保鲜库50平米,配备冷鲜移动车厢6个;青龙山基层社投入40万元,扩建营业厅200平米。
2、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按照旗政府建设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我社与旗农科局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全旗50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了18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整合社会现有资源,组建农业服务新主体,为当地农牧民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突破100万亩。
3、扩大村级经营网点配送,增强农村消费品保供能力。截止2024年10月,奈曼旗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天平超市)、大镇供销社、朝古台供销社、东明供销社、治安供销社为农村牧区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网点配送日用消费品和农副产品总额达5400万元,配送网点累计超过2000家,进一步扩大了全旗农村牧区配送覆盖面。
工作亮点:旗供销社加强基层社指导服务,探索现代企业经营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基层社为农服务质量,2024年八仙筒基层社和治安基层社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高质量发展基层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合作组织,特别是新成立的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规范化运行方面的指导服务不到位,组织功能发挥不明显。二是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农民利益链接不够紧密,合作发展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牧民的利益链接。三是对深化供销社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旗供销社在组建乡镇级为农服务中心、改造苏木乡镇基层社以及改造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方面投入资金不足。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1.全力优化农资服务。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建立化肥储备机制并适量进行化肥储备。
2.深入开展农牧业生产服务。奈曼旗供销社八仙筒农资配送中心扩建项目和奈曼旗供销社固日班花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自治区供销社近期正在努力把以上2个项目资金列入2025年度自治区财政预算,旗供销社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该扩建项目需总投450万元,计划2025年夏季开工,年底前完工。该项目建成后,承担奈曼旗供销社农资保供和应急储备重点任务,可常年储存化肥1万吨,并为各乡镇级为农牧服务中心提供农资信息、技术指导以及应急农资调配等服务,为周边农户提供测土配肥、农资批发零售和农业技术指导以及农资知识宣传培训等服务。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2024年,企业自筹资金50万元,装修营业厅和办公室200平米,新建库房100平米。2025年计划建设1个撬灌装柴油加油站,硬化地面2000平米,新建库农资仓储库1个,购置相关设备各1套。乡镇为农牧服务中心建成后,撬装加油站每升油以低于中国石油市场价0.3元提供给周边农户,为地区农户直接节约成本15万元,为农牧服务中心每年测土配肥、减肥增效社会化服务,有效保护耕地化肥过剩污染,并为周边农户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可承担本地区农业规模化经营整村推进任务。
3.加强农畜产品流通服务。打造有集采集配中心、苏木乡镇有综合超市、嘎查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商贸流通体系,助力城乡双向流通,打造1个以上供销特色品牌。
4.拓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聚焦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与邮政、快递、物流等单位和企业合作,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网点,拓展便民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城市社区保供服务。
5.推进供销合作社数字服务。将“金融+”融入涉农业务环节,拓展供应链服务功能,提供物流、营销、信息等集成服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数字供销”。
6.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服务。供销合作社牵头,联合商务、农牧、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吸纳农资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石油公司等有关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成立“为农服务联盟”。2025年创建2个自治区级高质量示范社,争取创建1个五星级综合服务社。
(二)夯实基层基础,健全服务体系
1.提升旗县级供销合作社统筹服务能力。加强旗县市区级供销合作社干部队伍建设,用好“三支一扶”等政策,吸纳有志投身供销合作事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优秀返乡农牧民工、农畜产品经纪人和退役军人等加入基层社。鼓励嘎查村“两委”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担任基层社主任或兼任基层社理事、监事,参与基层社管理,提升经营服务水平。
2.加强基层社改造建设。采取政策项目资金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多种形式,通过财政扶持、项目支持、社企共建、招商引资合作经营等方式,着力推进基层社提档升级。
3.积极引领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积极引导、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采取社有企业、基层社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强化服务等方式,打造1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增强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三)发展社有企业,搭建服务平台
组建新型社有企业。有效承接国家和自治区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探索同社会资本进行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共享,承担政府重要农资、饲草料、边销茶储备任务,推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提质扩面,拓展农资、农产品、消费品、再生资源等供销社主营业务,推动供销系统形成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四)完善治理机制,依法规范发展
1.健全联合社治理结构。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规范和加强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人事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监管、风险防控、监督检查等制度。
2.培育壮大供销社队伍。组织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农牧业技术、企业管理、电商运营等方面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思想政治过硬、适应“三农”工作需要、服务乡村振兴的高素质供销干部队伍,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牧民社员和社属企业管理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