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5-02-17 浏览次数:16

2024年,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和政民互动力度。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动态、依法行政、政策法规等信息97条;三务公开网站及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务信息165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公开检查信息48条;在微信、微博公众号公开工作动态、依法行政、政策法规等信息162条;在国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公开行政处罚案件3件,公开率100%;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站、通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共23件,公开率100%;在内蒙古财政办公网及三务公开网站如实公开2024年度预算,2024年度决算正在编报,待编报完成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要求,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接收和办理的时效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线上、线下接收渠道,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保障群众的环境诉求。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上网信息“三审终审”制。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生态环境信息,通过奈曼旗人民政府网站、三务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避免因信息不准确引发各类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发挥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作用,本年度我局通过三种方式公开信息共424条。一是依托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设有生态环境专栏,发布信息97条;二是在奈曼旗生态环境局三务公开服务平台设有政务、财务公开栏,发布信息165条;三是新媒体帐号“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设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内容更新及平台维护,发布信息162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栏目更新时效性差,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二是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促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不断优化网站、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确保功能更加完善,内容更加丰富,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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