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郝国民等74项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

发布日期:2024-12-25 浏览次数:38

项目

名称

项目法人或

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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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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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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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备案

单位

 

 

 

 

 

 

 

 

 

 

郝国民等74项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

公司奈曼旗供电分公司

装机容量5901.7千瓦,投资总金额1953.31万元,利用自然人自家屋顶或院落(在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用地范围内)新建光伏发电设施,工程所发电力采取“全额上网”的模式,拟就近接入消纳。共新建74户,其中二十五户装机容量79.8千瓦,分别为郝国民、庞晓武、郝福春、倪忻、倪成、胡乌德勒呼、席扎力根、刘达拉呼、韩文都苏、石江、李明柱、赵青山、王巴特尔、代额日敦仓、梁格日乐图、陈敖特根、尹树军、刘凤武、石振勇、张洪祥、李文全、李凤武、代成富、盖艳华、王云鹏。七户装机容量67.2千瓦,分别为谷士元、吴勿力吉道格套胡、魏国君、金玉全、金金桩、李井龙、杨兴山。七户装机容量75.6千瓦,分别为吕久维、李石伟、杨国来、杨国强、石国富、宝春方、刘玉军。五户装机容量88.2千瓦,分别为于海、刘国玉、尹桂霞、白乌日泥勒、张晓凤。四户装机容量59.5千瓦,分别为张晓东、阿力坦斯其格、刘丽艳、敖布和同力嘎。四户装机容量78.4千瓦,分别为崔春生、郑秀兰、宝春英、解向明。四户装机容量159.6千瓦,分别为韩玉英、张贵福、姚千、刘天君。三户装机容量58.8千瓦,分别为侯玉荣、张秋霞、姚春光。三户装机容量79.1千瓦,分别为龚胜权、单海泉、苗风成。两户装机容量50.4千瓦,分别为郭云、吴青华。两户装机容量63千瓦,分别为陈宝玉、郭少华。两户装机容量70千瓦,分别为代文强、吕宏丰。两户装机容量71.4千瓦,分别为赵宝力高、李洪彬。两户装机容量84千瓦,分别为徐奎、倪花。两户装机容量92.4千瓦,分别为颜井全、代顺。根据国家能源局相关政策规定,以上自然人用户由供电企业代为办理光伏项目备案手续,自然人用户提供的材料、施工、地类、光伏落点等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由用户自行负责。

1953.31

2024-

2026

《企业投资项目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二号令)

2024.12.10

2412-150525-04-05-553891

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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