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康泰兽药商店奈曼旗分部经营劣兽药案的行政处罚
执法机关: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康泰兽药商店奈曼旗分部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成龙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立案日期
2025年1月7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15日
处罚事由:
经营劣兽药
违反的法律法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元整(¥1160.00)
缴纳情况:
2025年1月15日已缴纳
处罚决定书文号
奈农科(兽药)罚〔2025〕1号
办理流程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