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涉及婚姻家庭、抚养费执行的案件,往往会涉及离婚双方或者两个家族之间的事情,矛盾大、隔阂深。抚养费案件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在社会大家庭里孩子是未来的希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近日关于张某申请林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林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因判决书生效与申请执行时隔11年,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及下落,执行法官多次与公安、村委会沟通联络寻找被执行人下落,最终找到被执行人林某母亲联系方式,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耐心劝说其母亲,后被执行人林某主动来到法院。
双方当事人见面后情绪非常激动,被执行人林某因情感纠葛对孩子也存有不满,不愿支付抚养费。执行法官通过把握当事人心理情况和经济条件,以心理疏导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力争一次性妥善化解矛盾。功夫不付有心人,在执行法官兼顾道德、情理、法理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林某解开心结,申请人也主动根据被执行人林某的经济能力自愿放弃部分抚养费,最终,被执行人林某一次性履行完毕全部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要让孩子为父母破碎的婚姻买单。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成年人要树立正确的婚恋价值观、慎重对待婚姻和子女,法院执行工作也要存有温情,对此类案件当事人应耐心劝说引导,尽量将婚姻家庭类案件对当事人及子女的影响降到最低,共筑和谐友爱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