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
|||||
委托行政执法权力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委托部门 |
实施主体 |
主要执法依据 |
1 |
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 |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2 |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 |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3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 火间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 |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4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 |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5 |
对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 |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 |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