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发〔2024〕68号
关于成立东明镇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嘎查村、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应急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成立东明镇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路凤海 镇党委副书记 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贺蒙 政府副镇长 武装部长
成 员:赵海庆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刘海明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史传广 东明公安派出所所长
颜景川 东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高永军 东明供电所所长
李 冰 镇消防站站长
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东明镇内的应急管理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宣传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推动东明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及时反馈到旗有关部门。
四、负责协调东明镇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存在的应急管理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并对处置结果进行跟踪
五、加强与有关上级机关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映东明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负责组织和实施东明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七、负责编制东明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修订。
东明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