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关于印发《东明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的通 知

发布日期:2024-06-20 浏览次数:30

东政发〔2024〕65号

关于印发《东明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的  

 

各嘎查村、驻镇机关单位:

现将《东明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东明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东明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领会自治区、、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东明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各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1.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2.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敦促完成问题整改,保障隐患销号。

4.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常态化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消防、交通、民爆物品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5.强化问题隐患敦促整改,对标每季度隐患排查台账,开展“回头看”,保证问题隐患整改质量与整改时限。

6.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会,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学习,将安全生产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引导,结合法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全国两会、国庆节、集市等时间节点开展线下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推广。

8.把握安全生产社会舆论,针对全国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对接自治区、、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处理各类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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