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发〔2024〕65号
关于印发《东明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的通 知
各嘎查村、驻镇机关单位:
现将《东明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东明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东明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领会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东明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各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1.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2.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敦促完成问题整改,保障隐患销号。
4.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常态化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消防、交通、民爆物品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5.强化问题隐患敦促整改,对标每季度隐患排查台账,开展“回头看”,保证问题隐患整改质量与整改时限。
6.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会,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学习,将安全生产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引导,结合法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全国两会、国庆节、集市等时间节点开展线下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推广。
8.把握安全生产社会舆论,针对全国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对接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处理各类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