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发〔2024〕28号
关于印发《东明镇“一河一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
现将《东明镇“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东明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东明镇教来河故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河长职责
1.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河道问题,并向上级河长和河长办汇报;
2.协调配合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3.负责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及时处理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
4.设置具有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牌,确保河道安全设施齐全;
5.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6.负责落实上级河长交办的工作,落实责任河流治理和保护的具体任务;
7.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8.监督检查村级河道专管员履行职责;
9.向上级河长述职。
责任河长:徐东
目 录
(1)组织形式
坚持自然河湖水系与行政区域相结合,全面建立镇级、村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实现全旗河湖“全覆盖”。
教来河故道镇级河长徐东,村级河长刘跃相、张亚兵、宁志成、王海龙、白玉忠、成义、海梅。
(2)河长职责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河长办公室
(1)水资源保护利用现状
东明镇境内有2条河流,分别为教来河和教来河故道,都属于西辽河水系。教来河故道是1984年发生洪水,河流自然改道后的原河道,自道力歹枢纽建成后,一直是段流状态,现在仍承担部分行洪职能。教来河已于2006年断流,是名副其实的季节性河流;
全镇自备水源井众多,其中井径在DN200及以上的自备机电井井约有4570眼。自备机电井主要用于农业供水。
根据《通辽市水资源公报》统计,由于降雨量的逐年减少,可利用水资源逐年减少。水资源的消耗量逐年增长,水资源的供给矛盾进一步加剧。
东明镇没有以河流为水源的高耗水项目,也没有取排水口。
(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现状
教来河故道干流河段长28.99km,河流比降较缓,河岸水域岸线过代筒村后无明显界限,目前无河岸岸线规划。
(3)水环境现状
区域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10处,供水人口0.98万人;自来水无企业自备水源井。流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达标率为90%,主要超标因子是铁、锰。区域内无农村、牧区垃圾收集处理站。
(4)水生态现状
近年来,东明镇水环境状况是逐步恶化的趋势,主要是水污染和地下水超采日趋严重。地下水主要污染物是铁,三态氮和锰等。主要检出毒物是酚和氰。在季节上高水位期污染重于低水位期,在历年变化趋势上,钠离子,矿化度,化学耗氧量呈升高之势,而PH值处于下降趋势,即地下水的酸度相对增高。
(5)执法监管现状
东明镇综合执法局是教来河故道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单位。教来河故道河道管理部门是奈曼旗河道堤防管护中心,东明镇政府是河道管理部门。
(6)水污染现状
全镇耕地面积285.87平方公里,合42.88万亩,化肥、农药的使用还不够精准,存在面源污染。
问题:
1.河道管理范围内有二轮承包地,需要调出。
2.河道内存在成片的阻碍行洪的林木,需要清除。
3. 达木嘎筒村有1处违法建筑需要清除。
(1)水资源保护问题
东明镇水资源主要为地下水,自产地表水和入境水均较少,现状可利用水资源量已不满足用水需求。
全镇农业节水技术推广面积小,土壤多为沙壤土,大都采用大水漫灌灌溉形式,水资源浪费严重,造成亩用水定额偏大,用水效率低。
根据《通辽市水资源公报》统计,由于降雨量的逐年减少,可利用水资源逐年减少。水资源的消耗量逐年增长,水资源的供给矛盾进一步加剧。
(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问题
教来河故道28.99km河道未设立界桩、管理和保护标志,并未开展岸线规划工作,岸线利用率低、河道内倾倒垃圾等。
(3)水污染问题
①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居民生活用水浪费极为严重。
②大量农药化肥的使用、各种有害物的排放,致使浅层地下水也受到了轻度污染,造成了水环境的恶化。
③机电井乱打乱采现象十分严重,造成水资源的人为浪费。过去几年里,由于对农村机电井缺乏有效管理、个别机电井管理者的有意刁难,或者因其它原因致使机电井不能正常开户,迫使农民不得不自己打井浇地。由于乱打乱采,造成了有些机电井的井距仅为30-40米,井控面积只有几十亩,致使机电井的合理布局严重不合理,给水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也对人与人之间、人与水之间造成了严重的不和谐。
④农业节水发展缓慢,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东明镇的农田灌溉用水多采用大水漫灌的形式,造成了水资源的严重浪费。造成农业节水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民对农业节水的认识不够,二是地方政府对农业节水投入不够及管理不到位。
(4)水环境问题
采石、开矿、筑路等人为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生产中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不到位,大量破坏地表植被,随意弃土弃渣,污染生产、生活用水水源。道路建设和沟渠内人为设障,造成水系分割、不畅,加上居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水环境日趋恶化,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水生态问题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生活垃圾频繁偷倒,使水环境质量恶化,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
(6)执法监管问题
水利保障体系不适应水利发展的要求,水利社会管理和行业管理亟待加强。涉水事务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制尚未理顺建立;水利执法队伍不健全,执法手段薄弱。人为毁坏水利工程及堤防河道违章建筑现象仍然存在。水利投入与社会经济发展对水利的要求不相适应,制约水利良性发展。
据《通辽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2025年奈曼旗用水总量控制在4.2亿立方米以下。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嘎查村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2)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建立全镇行政区域的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到2025年,全镇用水总量控制在4.2亿立方米以内。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双控制,对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管控。
(3)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遏制农牧科技粗放用水。加快实施农牧科技、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在工业、农牧科技和生活用水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强节水教育和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4)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健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1)落实水域岸线分区管理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分级负责科学编制主要河湖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问题,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
(2)加强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
建立健全水域岸线管控制度;加大乱占滥用水域岸线行为的处罚力度;专项整治岸线内侵占河道、违规涉河建筑物和设施、违规水上运动和旅游项目等,禁止在河道内和行洪区内种植高干作物,栽植树木,私自修建护田堤、导流堤、拦河堤等河道设障行为等。
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1)生活污染治理
加强生活污水运维,提高运维水平,提升出水水质。查漏补缺,对未截污农户进行截污处理,并达标排放;对教来河故道涉及生活污水终端进行维护,检查渗漏情况,及时检修。
加大河道两岸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重点做好河道两岸地表3米范围内的保洁工作:一是加强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的清运和清理;二是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垃圾、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三是在发生突发性污染物如病死动物入河或发生病疫、重大水污染事件等,及时上报农业畜牧水产、卫生防疫和环保等主管部门;四是受暴雨影响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河道中的垃圾、杂草、枯枝败叶、障碍物等,确保河道整洁。
(2)农业污染防治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集成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肥药减量技术与模式,持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土地流转进程,推进都市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发展。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以下原则划分:
1)保护区与水功能区相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应与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区的水域相结合,即与水功能一级区中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二级水功能区中的饮用水水源区的水域相结合并延伸一定的陆域范围,以保证取水达到水质目标为基本要求。水源保护区水质目标应不低于相应水功能的水质目标。
2)水量、水质保护并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要做到水量、水质保护并重,各地可根据水源状况有所侧重。在取水量有保证的地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应以保护水源水质为重点。
3)符合水源地特点。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标准和方法应针对河道型、地下水等同类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特点。
4)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不仅要考虑现状水源水质水量的各种影响因素,同时还应与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区域的城市发展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保护区的划分不仅要满足现状需求,还要考虑未来发展。
5)因地制宜、便于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根据水源地水质现状、排污情况、水源周边情况、管理实际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种因素,划定适合本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力求明确简单,既要便于主管部门管理,也要便于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
②在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基础上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旗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内政字﹝2011﹞14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通辽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内政字﹝2014﹞6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通辽市奈曼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批复》(内政字﹝2015﹞246号)中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为依据划分保护区。
③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治理,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规划:
1) 打深井、集中供水,让农民群众吃上安全水;
2) 防治面点污染,防治并重,综合治理;
3) 大力强化国家对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的监管智能;
4) 加强饮水安全技术研究和推广。
(2)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教来河故道流域内没有城市黑臭水体存在。
(3)强化水域岸线环境卫生管理
加大河道两岸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重点做好河道两岸管理范围内的保洁工作;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河流水环境保护;加强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的清运和清理。
(4)推动农村牧区水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农牧区卫生意识宣传,转变生产生活习惯;加大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农村牧区垃圾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围绕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为沿河农牧民创造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推进教来河故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开展教来河健康评估。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
加大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加大教来河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倾倒垃圾、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信息化技术实行河湖动态监管。
附表
5.1 “一河一策”问题清单 |
||||||||||||||||||||||||||||||||||||||||||||||||||||||||||||||||||||||||||||||||||||||||||||||||||||||||||||||||||||||||||||||||||||||||||||||||
问题类别 |
序号 |
主要问题 |
成因简析 |
所在位置 |
备注 |
|||||||||||||||||||||||||||||||||||||||||||||||||||||||||||||||||||||||||||||||||||||||||||||||||||||||||||||||||||||||||||||||||||||||||||
一、水资源保护问题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问题 |
1 |
河道内有二轮承包地 |
日益增长的人口和不平衡的土地资源分配 |
达木嘎筒村、代筒村 |
无 |
|||||||||||||||||||||||||||||||||||||||||||||||||||||||||||||||||||||||||||||||||||||||||||||||||||||||||||||||||||||||||||||||||||||||||||
2 |
达木嘎筒村1处违法建筑 |
监督管理不严 |
达木嘎筒村 |
|
||||||||||||||||||||||||||||||||||||||||||||||||||||||||||||||||||||||||||||||||||||||||||||||||||||||||||||||||||||||||||||||||||||||||||||
三、水污染问题 |
1 |
全镇面源污染 |
监督管理不严 |
全镇 |
|
|||||||||||||||||||||||||||||||||||||||||||||||||||||||||||||||||||||||||||||||||||||||||||||||||||||||||||||||||||||||||||||||||||||||||||
四、水环境问题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五、水生态问题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六、执法监管问题 |
1 |
达木嘎筒村、代筒村河道内有成片林木,阻碍行洪 |
监督管理不严 |
达木嘎筒村、代筒村 |
无 |
|||||||||||||||||||||||||||||||||||||||||||||||||||||||||||||||||||||||||||||||||||||||||||||||||||||||||||||||||||||||||||||||||||||||||||
注:1、“成因简析”——针对各类问题简要说明导致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
||||||||||||||||||||||||||||||||||||||||||||||||||||||||||||||||||||||||||||||||||||||||||||||||||||||||||||||||||||||||||||||||||||||||||||||||
2、“所在位置”——说明出现问题的具体位置。
“一河一策”目标清单 |
||||||||||||||||||||||||||||||||||||||||||||||||||||||||||||||||||||||||||||||||||||||||||||||||||||||||||||||||||||||||||||||||||||||||||||||||
|
5.3 “一河一策”任务、措施及责任清单 |
||||||||
类别 |
序号 |
总任务 |
措施内容 |
责任分工 |
备注 |
|||
牵头部门 |
监督部门 |
|
||||||
部门名称 |
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 |
监督事项 |
|||||
一、水资源保护 |
1 |
推广节灌技术 |
推广节灌技术 |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
编制分年度实施计划 |
人大政协 |
是否落实 |
|
二、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
1 |
河道内无新增二轮承包地 遏存量 |
协调村委会逐步退出河道内二轮承包地 |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
编制分年度实施计划 |
人大政协 |
是否落实 |
|
2 |
清除河道内违规建筑 |
协调村委会和村民有续退出河道内房屋 |
镇综合执法局 |
编制分年度实施计划 |
人大政协 |
是否落实 |
|
|
三、水污染防治 |
1 |
水污染处理 |
①未生产的企业需密切监督。 ②找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③已生产并排放污水的需要停产整治或取缔。 |
镇综合执法局 |
编制分年度实施计划 |
人大政协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否全面落实 |
|
四、水环境治理 |
1 |
垃圾清理 |
①动员村民到指定地方填埋垃圾,处理。 ②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将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和“河长制”等工作结合一起,充分利用村喇叭、张贴通告、短信、微信、悬挂横幅及立警示牌等方式,大力宣传河道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
镇综合执法局 |
实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水质、水量等达标 |
人大政协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否按要求建设 |
|
五、水生态修复 |
1 |
减少水土流失率 |
① 加强水土保持宏观战略研究。 ② 推广节灌技术。 ③ 调整农业结构。 |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
编制分年度实施计划 |
人大政协 |
是否落实 |
|
六、执法监管 |
1 |
清除涉河段林地 清除河道设障 |
①行政处理,包括审批涉河工程的行政许可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 ②清除现有河道设障,加固险工险段。 |
镇综合执法局 |
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和查处力度 |
人大政协 |
河湖是否无新增违法建筑,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