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规范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按照《通辽市卫健委、发改委关于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组成评估组,对辖区提交申请的托育机构开展评审工作,初步认定普惠托育服务机构34家,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月9日(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电话:0475-4220143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来访来信地址: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607室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2024年奈曼旗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结果的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