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有关科室:
根据通辽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通财资环[2024]15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经旗委、政府同意,制定了《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使用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救灾款的使用范围,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严格履行使用程序,严格把关,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苏木乡镇要将救灾款使用情况报应急管理局备案。
2024年4月18日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使用工作方案
根据通辽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通财资环[2024]15号)要求,拨付奈曼旗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资金)60万元,此款专项用于应急抢险救灾和救灾群众救助工作。
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救灾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受灾群众救助(包括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救助、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解决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等)”的规定,结合奈曼旗2023年遭受洪涝灾害情况,经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1、拟付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局)32万元,用于全旗防汛物资储备、灾情监测、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2、拨付8个苏木乡镇28万元,用于应急抢险备料、除险加固、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等工作。
合计:60万元。
附: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明细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明细
单位:万元
单 位 |
金额 |
备注 |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局)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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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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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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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山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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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子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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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隆永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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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莲苏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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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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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日班花苏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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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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