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旗生态护林员护草员开展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2 浏览次数:57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为全面加强全旗林草资源的保护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护草员的职能作用,依据自治区林草局、财政厅、农牧厅近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林草办发〔2024〕340号)精神,生态护林员护草员纳入林长制管理系统,以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护草员职能作用,实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根据我旗具体实际,拟开展对全旗生态护林员护草员2024年度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苏木乡镇场负责本辖区内生态护林员护草员年度考核工作。

二、各地要形成考核组,由苏木乡镇分管农村工作的副职任组长,吸收相关站办所业务负责同志为成员,客观公正开展生态护林员护草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结合《全国生态护林员管理联动系统》对辖区护林员护草员考勤情况、巡护里程、巡护时间、发现报告问题、事件处置、敬业爱岗、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学习培训、巡护日志情况等内容,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打分。

四、将考核结果在当地政府公开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公示结果报送旗林长制办公室。

五、对巡护工作不负责、考勤不达标、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填写巡护日志的护林员护草员,将视其情节进行批评教育、谈话诫勉、扣罚管护工资等,情节严重的将解除护林员护草员合同。

六、全旗2024年度护林员护草员考核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请各地及时开展考核工作并报送考核结果。

业务联系人:旗林业工作站      李继辉  183 4752 6788  

            旗林长制办公室    吴金林  147 4750 0283

 

2024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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